索引号 qtjgsqxcscjzhbbgs-GK-2023-0020 发布日期: 2023-09-20 15:33
来源 石泉县创建办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批示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8月28日县委、县政府关于城市创建重点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和县狠抓落实办《落实事项交办单》〔2023〕17号要求,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县国家卫生城镇和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以干净、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和焕然一新、井然有序的市容市貌迎接“十一”长假旅游高峰。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迅速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和市容市貌大提升行动

石泉县城市创建指挥部关于在全县迅速组织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暨“十一”黄金周市容市貌大提升行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批示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8月28日县委、县政府关于城市创建重点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和县狠抓落实办《落实事项交办单》〔2023〕17号要求,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县国家卫生城镇和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以干净、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和焕然一新、井然有序的市容市貌迎接“十一”长假旅游高峰。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迅速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和市容市貌大提升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提升时间安排及重点

此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市容市貌大提升行动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2023年9月1日至9月10日,用10天时间对县城及各镇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园广场、旅游景区景点及其周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三小四小”行业,村庄、道路沿线、河道沿线等重点区域和行业的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公厕进行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第二个阶段从9月11日至10月10日,对以上区域和行业实施常态化巡查检查,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实施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大提升,确保县域公共区域常态化干净整洁。

二、整治标准

环境卫生标准:按照“五个一律”整治要求(陈年堆积物一律清理、杂物一律清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一律清理、有碍观瞻的一律清理、产生异味的一律清理),达到“四净八无”(地面净、墙体净、绿地净、河道净,无垃圾、无粪便、无积水、无野广告、无卫生死角、无黑臭水体、无废品堆积、无烟头)标准进行排查和整治。

市容市貌标准:1.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道路标识标牌、景区景点道路指示标识、门头匾牌、广告宣传牌、垃圾桶无破损无污迹,城市绿地、绿廊、绿道植物生长良好、叶面洁净美观,无明显死树、地皮空秃等;2.道路、公共场所无违规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禁止占用绿地经营,无随意堆放废弃家具家电、装修材料,无一店多牌、乱设蹲牌等现象;3.临时便民市场、早(夜)市,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有序经营,经营设施摆放整齐,经营结束后场地无垃圾、油污;4.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机动车辆不违法违规占用行车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绿化带、盲道等,非机动车停放不影响行人通行,全面清理废弃车、“僵尸”车;5.有停车场所的单位、居民小区、主次干道、商超、酒店等重点点位,设施完好无破损,正常开放。

公厕规范化管理标准:1.原来已评定为星级厕所的,对照评定标准进行提升完善;2.主次干道、景区景点、人口密集区、游客服务中心、商超、宾馆酒店、道路沿线、汽车站、火车站的公厕按不低于二类标准、其他区域不低于三类标准进行提升完善;3.日常管理达到“四净四无两通一明”标准,即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无野广告,水通、电通,灯明;4.公厕附近设置标有公厕标志、方向和距离的指示牌,有管理公示牌。

三、整治任务

(一)共性任务

各单位:1.负责对本单位院落、食堂、厕所、办公室、楼梯道、绿化带、内外墙体等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地毯式清理和提升,确保单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2.对单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完善“三防”设施,加大消杀力度和频次,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重点对本单位公厕、食堂餐厅的窗纱、防蝇帘、灭蝇灯、下水篦子、挡鼠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查,确保“三防”设施齐全,蚊蝇密度达标,无蟑迹鼠迹;3.对单位绿化带、绿植进行全面修剪、补植;4.全面完善单位公共区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牌、禁烟标识和餐厅文明餐桌提醒标识;5.组织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公私电子显示屏常态化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巩固国卫、省文宣传标语;6.组织党员干部对共驻共建网格责任区内的居民小区(含楼梯道)、背街小巷、房屋后檐沟、城乡结合部、河道沿线、绿化带等区域的堆积物、垃圾杂物(含白色垃圾)、积水坑(含积水罐)、墙面乱涂乱画(含野广告、蜘蛛网)等卫生死角进行地毯式清理;7.会同社区组织对沿街单位、商户、住户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推动“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到位;8.对单位停车场相关设施进行完善,落实好重大节假日期间机关单位内部停车场免费对外开放服务保障工作。

各镇:1.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对集镇街面街巷、居民区,单位院落,村庄、道路沿线、河道沿线等重点区域环境卫生、市容市貌进行地毯式清理和提升,确保镇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2.按照标准对辖区公共厕所进行彻底清洁,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3.落实好重大节假日期间机关单位内部停车场免费对外开放服务保障工作;4.对辖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加大消杀力度和频次,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重点对本区域公厕、食堂餐厅的窗纱、防蝇帘、灭蝇灯、下水篦子、挡鼠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查,确保“三防”设施齐全,蚊蝇密度达标,无蟑迹鼠迹;5.制订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并设立固定对外宣传栏,建立健全楼长制,落实居民楼环境卫生常态化监管机制;6.全面落实河长制、路长制等制度规范,组织河长、路长对辖区河道、道路环境卫生进行地毯式清理并实施常态化监管。

(二)个性任务

城关镇:1.负责对县城规划区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含楼梯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区域的堆积物、垃圾杂物、绿化带白色垃圾、积水坑(含积水罐)、墙面乱涂乱画(含野广告、蜘蛛网)等进行地毯式清理;2.对由镇、社区负责的垃圾桶、健身设施、休闲座椅等公共设施进行擦洗和维修更换;3.组织动员网格区单位和社区(村)对沿街单位、商户、住户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落实“门前四包”责任。

县住建局:1.负责对县城规划区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含楼梯道)、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园广场等城市公共区域和城区公交车站、建筑工地等区域的堆积物、垃圾杂物、绿化带白色垃圾、积水坑(含积水罐)、墙面乱涂乱画(含野广告、蜘蛛网)等进行地毯式清理;2.对负责的垃圾桶、健身设施、休闲座椅、路灯、窨井盖、道路标识牌等设施进行维修更换和擦洗;3.对负责的绿化带、绿植进行修剪、补植;4.对负责的城区路面、人行道、公园广场、下水道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修缮和清洁;5.对负责的城区公共厕所、垃圾站(点)、垃圾桶等进行彻底清洁;6.依法对流动摊贩、出店经营、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户外广告牌、门头匾牌、公益广告牌等进行全面规范;7.加大垃圾清扫清运力度和频次,做到日产日清、随满随运;8.加快老街建筑改造工程施工进度并规范管理。

县卫健局:1.负责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小旅馆等“四小”行业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排查、修缮和清洁;2.负责对医疗机构公厕、食堂、餐厅、停车场设施设备进行完善,重点完善公厕、食堂、餐厅“三防”设施;3.组织对医疗机构绿化带、绿植进行全面补植、修剪;4.加强对城区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制力度,指导督促各单位、各镇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

县市场监管局:1.负责对农贸市场和餐饮熟食店“三小”行业等管理服务对象环境卫生进行地毯式清理,对其行业操作规程执行、病媒生物防制等落实情况进行大检查、大完善,夯实常态化监管责任,重点要对餐饮店后厨卫生、干湿分离、生熟分离、排油烟机(管)保洁、防蝇帘、窗纱、灭蝇灯、下水篦子、挡鼠板和量化分级公示等进行检查、完善和清洁,完善农贸市场划行规市、分区经营;2.组织对管理对象公厕开展规范整治工作,确保公厕环境整洁、设施完好;3.全面完善设置农贸市场、餐饮店等公共区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牌、禁烟标识和餐厅文明餐桌提醒标识等。

县文旅广电局:1.负责对旅游景区景点及其周边、游客服务中心、旅游接待经营场所、星级宾馆、旅游公厕、网吧、歌舞厅等区域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公共绿植进行全面排查、修缮和清洁,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2.完善以上场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牌、禁烟标识;3.组织对以上场所公厕开展规范整治工作,确保公厕环境整洁、设施完好,厕所标识、禁烟标识、管理公示标识等标识标牌完善;4.对全县旅游指路牌、标识牌进行全面排查、清洁或维护更新;5.加快老街老电影院维修工程进度,维护好施工环境。

县经贸局:1.负责对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废品回收站、工矿企业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公厕进行全面排查、修缮和清洁,对其行业操作规程执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等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夯实常态化监管责任;2.负责对废品回收站进行规范化整治,所有废品回收站实现场地硬化、物品入室存放、分类存放;3.督促管理服务对象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完善“三防”设施;4.完善设置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工矿企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牌、禁烟标识等。

县教体科技局:1.负责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及其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地毯式清理;2.对学校、幼儿园内部食堂、厕所、绿化带等重点区域环境卫生、病媒生物防制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完善“三防”设施,加大消杀力度和频次,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3.组织完善教育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牌、禁烟标识等,合理增设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标语;4.组织对教育机构公厕、餐厅开展规范整治工作,确保公厕、餐厅环境整洁、设施完好,厕所标识、禁烟标识、管理公示标识等标识标牌完善,餐厅设置文明餐桌提醒牌。

县交通局:1.负责对管理的道路及其沿线(含排水沟、绿化带)、汽修店铺、汽车站、火车站的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排查、修缮和清洁,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2.组织对汽修店经营行为进行规范整治,合理划定作业空间,不占用公共空间作业和经营,督促其定期清洗地面油污、及时将废旧轮胎入室存放或防雨布覆盖有序存放;3.组织对汽车站、火车站公厕开展规范整治工作,确保公厕环境整洁、设施完好,厕所标识、禁烟标识、管理公示标识等标识标牌完善;4.组织对全县指路牌、道路标识牌进行全面排查、清洁或维护更新。

县公路段:1.负责对国道沿线(含排水沟、绿化带)、国道服务区(含公共厕所)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排查、修缮和清洁,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2.组织对公路服务区公厕开展规范整治工作,确保公厕环境整洁、设施完好,厕所标识、禁烟标识、管理公示标识等标识标牌完善。

县生态环境分局:持续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排查、整治,杜绝污水直排,落实秸秆禁烧措施,确保水体、大气、土壤、噪音等指标持续提升。

县水利局:负责进一步压实河长制责任,组织动员全县河长对河道沿线、饮用水水源区环境卫生进行地毯式清理,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屠宰场、养殖场环境卫生进行地毯式清理,对其行业操作规程执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

县公安局:负责对城区养宠物犬、流浪犬进行规范治理,做到携带犬只出户规范配系犬绳,不乱排粪便,妥善控制和安置流浪犬,防止犬只伤人和疫病传播。

县交警大队:负责依法对城区和各集镇机动车辆乱停乱放、随意掉头、不礼让行人、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县经开区:1.负责组织对经开区的公共区域、企业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排查、修缮和清洁;2.督促经开区各企业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重点要督促食品加工企业和企业食堂、餐厅、厕所完善“三防”设施,夯实常态化监管责任;3.组织企业在合理位置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牌,在公共区域设置禁烟标识。

县发投集团(县交投公司):对所有公交车停靠站座椅、雨棚、广告栏等硬件设施进行维护或更换,对其环境卫生、乱涂乱画(含野广告、蜘蛛网)进行清理和保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和市容市貌提升行动,把此次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作为确保国卫、省文复审达标通过和迎接“十一”长假旅游高峰季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强化统筹安排,细化任务分解,压紧压实责任,紧盯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有计划、有步骤、无死角地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和市容市貌提升工作,确保整治、提升工作取得实效,以干净整洁、焕然一新、井然有序的城乡环境和市容市貌迎接国卫、省文复审及“十一”长假旅游高峰季。

(二)广泛发动群众,形成工作合力。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牢“一盘棋”思想,对照标准和任务,充分利用会议和网络媒体、公益广告、橱窗板报等宣传方式,深入宣传环境卫生整治和市容市貌提升工作的重大意义,广泛动员干部群众树立主人翁意识,自觉参与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和市容市貌维护,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建立常态机制,实现常治长效。环境卫生整治和市容市貌提升工作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有机结合,不断探索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压实常态化管理责任,确保我县城乡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常态化保持干净、整洁、有序,以良好的市容市貌环境助推营商环境的提升,实现经济社会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和谐发展的目标。

(四)强化督查问效,压紧压实责任。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分别于9月10日、26日将此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提升行动落实情况报县创建办,联系电话0915--6320251。县政府督查室、县创建办将于9月11日组织专项督查检查,现场对部门、镇、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核实,及时通报落实情况并报县城市创建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对组织不力、整治不实、成效不显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石泉县城市创建工作效能督查办法》给予通报批评、约谈,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石泉县城市创建指挥部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