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zzfsqxcgz/2023-0034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城政发〔2023〕47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8月0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8-18 16:12 |
内容概述 | 为切实提高脱贫人口职业技能水平,高质量完成巩固衔接稳岗就业工作任务,根据县人社局《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发〔2023〕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镇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各村(社区)、各驻村工作队:
为切实提高脱贫人口职业技能水平,高质量完成巩固衔接稳岗就业工作任务,根据县人社局《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发〔2023〕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镇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
职业技能培训坚持市场导向、需求牵引,自愿报名、自主选择,培训期限一般不少于6天,重点培训就业岗位所需知识和专业技能,促进就业增加收入。
二、培训对象
脱贫劳动力(含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户劳动力),年龄16-60周岁,已参加公益性岗位或购买了职工养老保险的不能参加培训。
三、培训项目
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由城关镇人民政府负总责,镇创业办牵头组织,相关承训学校和机构具体承办。培训项目有中式小吃、果园艺工、修脚师、月嫂、采耳师、SYB创业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组织脱贫人口技能培训是实现稳就业的重要抓手,各村(社区)、各工作队要把组织参训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镇创业办要牵头负责,密切镇、村、培训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村(社区)、各工作队要充分发挥基层就业服务队“前沿”作用,通过入户走访、院坝会、“三会一课”等形式以及村级微信群等新媒体,多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宣传本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
(三)严把时间节点。各村(社区)、各工作队要认真做好培训需求调查,及时掌握劳动者职业技能需求信息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3 年8月30日前完成培训目标任务,并根据参训需求适时组织培训。
(四)确保培训实效。各村(社区)、各工作队要持续跟踪脱贫人口培训结业后续服务,确保学的知识管用、教的技术实用、干的工作适用,真正做到学有所用,助力实现高质量稳定就业。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