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2021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2023-4122 公开目录: 县政府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政发〔2023〕12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7-20 17:23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强化土地资源管理,实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充分发挥土地价格的宏观调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及《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用发〔2021〕1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土地、房地产市场和城镇建设发展实际,对各镇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和调整,并通过省、市审查验收和县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2021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强化土地资源管理,实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充分发挥土地价格的宏观调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及《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用发〔2021〕1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土地、房地产市场和城镇建设发展实际,对各镇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和调整,并通过省、市审查验收和县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本次公布的2021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实施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批复》(石政函〔2019〕58号)同时废止。

附件:石泉县2021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表

石泉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石泉县2021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表

行政区划

级别

商业服务业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元/平方米

万元/亩

元/平方米

万元/亩

元/平方米

万元/亩

元/平方米

万元/亩

县城区

Ⅰ级

1971

131.4

1003

66.87

615

41

530

35.33

Ⅱ级

1564

104.27

905

60.33

540

36

370

24.67

Ⅲ级

847

56.47

625

41.67

405

27

328

21.87

Ⅳ级

606

40.4

452

30.13

326

21.73

292

19.47

Ⅴ级

417

27.8

342

22.8

280

18.67

250

16.67

池河镇

Ⅰ级

689

45.93

412

27.47

300

20

250

16.67

Ⅱ级

531

35.4

326

21.73

260

17.33

225

15

Ⅲ级

322

21.47

266

17.73

225

15

190

12.67

后柳镇

Ⅰ级

591

39.4

344

22.93

290

19.33

/

/

Ⅱ级

409

27.27

252

16.8

220

14.67

/

/

熨斗镇

Ⅰ级

538

35.87

311

20.73

265

17.67

/

/

Ⅱ级

395

26.33

228

15.2

210

14

/

/

两河镇

Ⅰ级

502

33.47

303

20.2

255

17

/

/

Ⅱ级

369

24.6

218

14.53

200

13.33

/

/

饶峰镇

Ⅰ级

462

30.8

293

19.53

247

16.47

/

/

Ⅱ级

282

18.8

214

14.27

196

13.07

/

/

喜河镇

Ⅰ级

382

25.47

275

18.33

235

15.67

/

/

Ⅱ级

282

18.8

215

14.33

193

12.87

/

/

中池镇

Ⅰ级

365

24.33

259

17.27

224

14.93

/

/

Ⅱ级

267

17.8

207

13.8

190

12.67

/

/

迎丰镇

Ⅰ级

357

23.8

255

17

221

14.73

/

/

Ⅱ级

256

17.07

195

13

188

12.53

/

/

云雾山镇

Ⅰ级

285

19

215

14.33

185

12.33

/

/

曾溪镇

Ⅰ级

274

18.27

202

13.47

180

12

/

/

使用说明

1.基准地价内涵

①估价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②容积率:城区一级至三级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平均为2.5,住宅用地容积率平均为2.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容积率为1.5,工矿仓储用地容积率平均为1.0;城区四级至五级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平均为1.8,住宅用地容积率平均为1.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容积率为1.0,工矿仓储用地容积率平均为1.0;池河镇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平均为1.5,住宅用地容积率平均为1.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容积率为1.0,工矿仓储用地容积率平均为1.0;其他建制镇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平均为1.5,住宅用地容积率平均为1.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容积率为1.0。

③土地开发程度:石泉县县城区一至三级土地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宗地外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燃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石泉县县城区四级、五级、其他各建制镇的平均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宗地外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及宗地内场地平整);土地使用年期:商业服务业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工矿仓储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50年。

2.土地级别

各用途土地级别分别以《石泉县城区基准地价图》《石泉县池河镇基准地价图》《石泉县后柳镇基准地价图》《石泉县熨斗镇基准地价图》《石泉县两河镇基准地价图》《石泉县饶峰镇基准地价图》《石泉县喜河镇基准地价图》《石泉县中池镇基准地价图》《石泉县迎丰镇基准地价图》《石泉县云雾山镇基准地价图》《石泉县曾溪镇基准地价图》为准。

3.土地用途分类说明

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分类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2018年11月)、《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0年11月),其中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储备库用地;住宅用地包括城镇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包括工业用地、采矿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机关团体用地、科研用地、文化用地、教育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供水用地、排水用地、供电用地、供燃气用地、供热用地、通信用地、邮政用地、广播电视设施用地、环卫用地、消防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具有多种用途的土地应按建筑面积分摊土地面积分别确定土地用途。

【公文PDF原件】:石政发〔2023〕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