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slj/2023-0129 公开日期: 2023-07-27 15:46
来源 石泉县水利局
内容概述 郭玉辉、贺泽侠、梅杰、凌惠惠、陈昌德代表: 您好!您在石泉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17号《关于对损毁农田水利设施加大修复力度的建议》我局已收悉,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收到建议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承办此建议的回复工作。现答复如下:

石泉县水利局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签发人:王溪泉

石泉县水利局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的复函

郭玉辉、贺泽侠、梅杰、凌惠惠、陈昌德代表:

您好!您在石泉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17号《关于对损毁农田水利设施加大修复力度的建议》我局已收悉,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收到建议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承办此建议的回复工作。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我县部分农田水利设施老化损毁不能正常发挥正常灌溉引水抗旱作用”情况基本属实。

为尽快修复损毁农田水利设施,保障群众农业生产,我局已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多渠道筹集项目资金对已损毁的农田水利设施进行修复,目前已争取到2022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专项资金、2022年省级水利救灾资金、2022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和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县级配套资金共计250余万元用于池河镇良田村、新兴村、力建村等村的水毁堤防、拦河坝、渠道等水毁农田水利设施的修复,现已完成修复水毁堤防350余米,拦河坝2座,渠道900余米,上述项目实施后,可有效保护沿河两岸240余亩农田的防洪安全,同时保障了项目区的农灌用水,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为项目区的粮食安全、群众增收提供了有力保障。

同时因县级机构改革,根据石泉县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石泉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石机发[2019]1号),已将水利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我局仅承担全县灌区管理职责。我县现有池河中下游灌区、饶峰河灌区两个一般中型灌区,分别涉及中池镇、池河镇、城关镇、饶峰镇、云雾山镇五个镇。为进一步提高灌区标准,解决灌区农田水利设施配套不全、老化失修等问题,我局通过积极申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对灌区进行节水改造。我局今年拟实施的池河中下游灌区2023-2025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计划在池河镇、中池镇实施,拟对筷子铺东干渠、西沙河大堰、小型水源工程进行修复,项目实施后将有效改善灌区内农田灌溉条件,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请反馈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石泉县水利局   0915-6321715

石泉县水利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