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wsjkj/2023-0043 发布日期: 2023-06-25 09:35
来源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内容概述 政协石泉县十四届二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复函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政协石泉县十四届二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高德铭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政协石泉县十四届二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复函

吕恩锡、王永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人才招聘和培养力度,县人社部门出台相关政策,财政部门加强保障,让更多的年轻人加入村医阵地,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建议

一是按照《石泉县乡村医生免费订单定向培养实施方案》(石卫发(2020)124号),近三年已为村级订单定向培养村医25人。我们将继续实施乡村医生免费订单定向培养。二是按照国家卫健委《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意见》,对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医学专业毕业生自愿到村卫生室工作的人员,予以免试注册到村卫生室工作。三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石卫发〔2023〕24号),对全县实行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且与所属镇(中心)卫生院签订聘用协议的在岗乡村医生(政府购买服务乡村医生除外)统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

二、关于县卫健部门建立过期药品补偿制度,减少村医损失的建议

针对建立过期药品补偿制度的问题,缺乏相关政策依据,县卫健局无相关经费予以保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通知》(石卫发〔2022〕158号),围绕“八个统一”中统一药品器械管理的有关内容,由镇卫生院加强村级医疗机构药品进出和使用管理,统筹药品调度,压减过期药品。

三、关于县卫健部门通过多渠道,改善村医待遇,例如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费占比、药品销售差额奖励制度等,县财政部门加强保障的建议

一是根据《石泉县乡村医生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石卫发〔2023〕23号),镇卫生院结合实际按照一院一策制定方案,多渠道改善村医待遇。二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石卫发〔2023〕24号),对全县实行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且与所属镇(中心)卫生院签订聘用协议的在岗乡村医生(政府购买服务乡村医生除外)统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

四、关于县财政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加强村卫生室设施的管理,给予相应维修费补助的建议

一是目前卫生室设施保障目前未纳入“三保”政策中,如果县级需要出台非“三保”范围内政策还需上报上级政府同意;二是按照《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安财社〔2023〕47号),基本公卫资金可以用于设备维修维护以及低值易耗品支出;三是大力配合卫健部门,努力争取上级资金,减轻村卫生室及配备医疗设施在后续维修费用上的负担。

联系人及电话:吕清山   15809159466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