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nyncj/2023-0031 | 公开日期: | 2023-06-19 16:37 |
来源 |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 ||
内容概述 | 按照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业务干部组成验收组,对全县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采取实地查看、仪器测量、检测、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进行了验收核查。 |
各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林业局、审计局、供销联社:
按照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业务干部组成验收组,对全县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采取实地查看、仪器测量、检测、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进行了验收核查。现将验收结果通报如下:
一、验收范围和依据
2022年未验收的财政整合产业发展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
(二)验收依据
1.《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农发〔2022〕13号);
2.《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发改发〔2022〕28号);
3.《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农发〔2022〕30号);
4.《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农发〔2022〕31号);
5.《关于下达2022年第四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农发〔2022〕66号);
6.《关于下达2022年第五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农发〔2022〕73号);
7.《关于调整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类部分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农发〔2022〕96号);
8.《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计划的通知》(石农发〔2022〕110号);
9.《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类部分项目计划资金的通知》(石农发〔2022〕106号);
10.《关于调整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类部分项目计划的通知》(石农发〔2022〕111号);
11.《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类部分项目计划资金的通知》(石农发〔2022〕114号);
二、验收结果
本次通过验收的产业发展类项目共56个,计划资金7631.67万元,验收核算资金7158.60万元。其中城关镇3个,池河镇5个,中池镇5个,迎丰镇2个,后柳镇2个,喜河镇4个,熨斗镇4个,饶峰镇4个,两河镇2个,云雾山镇2个,曾溪镇3个,县供销联社1个,水利局1个,林业局2个,农业农村局16个。
1.城关镇:验收项目3个,合格3个,核实资金350万元。
2.池河镇:验收项目5个,合格5个,核实资金519.51万元。
3.中池镇:验收项目5个,合格5个,核实资金378.06万元。
4.迎丰镇:验收项目2个,合格2个,核实资金179.87万元。
5.后柳镇:验收项目2个,合格2个,核实资金228.56万元。
6.喜河镇:验收项目4个,合格4个,核实资金284万元。
7.熨斗镇:验收项目4个,合格4个,核实资金328.41万元。
9.饶峰镇:验收项目4个,合格4个,核实资金252万元。
10.两河镇:验收项目2个,合格2个,核实资金161.12万元。
8.云雾山镇:验收项目2个,合格2个,核实资金80.28万元。
11.曾溪镇:验收项目3个,合格3个,核实资金176.98万元。
14.供销联社:验收项目1个,合格1个,核实资金50万元。
15.水利局:验收项目1个,合格1个,核实资金50万元。
14.林业局:验收项目2个,合格2个,核实资金122.33万元。
13.农业农村局:验收项目16个,合格16个,核实资金3997.49万元。
以上项目均已按要求完成项目审计,验收结果在政府网站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各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及时完成工程移交和确权登记,落实好管护责任,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附件 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发展类项目验收汇总及明细.xlsx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