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czj/2023-0223 | 公开日期: | 2023-06-12 14:56 |
来源 | 石泉县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安财农(2023)23号)文件,现下达你局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该资金2023年分别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05 生产发展”和“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安财农(2023)23号)文件,现下达你局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该资金2023年分别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05 生产发展”和“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一、本次下达资金属于衔接资金,请严格遵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做好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报账支出进度,确保按时完成项目计划建设任务。
二、切实履行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及时规范完善财务项目档案资料,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
三、请按照资金用途填报绩效目标表,于三个工作日内报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办,在项目完工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并将实施方案、绩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报县财政局。
四、请按照项目资金“三级两账”监管要求,及时录入监管系统,做好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台账更新,定期将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台账报县财政局。
如对本次公示有何异议可向石泉县财政局反映,也可拨打电话0915-6321368 或12317反馈。
公告期:长期
电子邮箱:3431496774@qq.com
单位地址:石泉县城关镇桃园路3号
石泉县财政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