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lzyhshbzj-GK-2023-0161 | 发布日期: | 2023-06-15 15:46 |
来源 |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22〕37号)和市人社局、住建局、医保局、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泉县医疗保障局
石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石泉县管理部
2023年6月12日
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22〕37号)和市人社局、住建局、医保局、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需求导向、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围绕企业职工退休高频事项(详见附件),将多个相关联的“单项事”合理归集,科学设计办理流程,通过强化部门协同、整合资源、同步数据互通互认、再造业务流程等改革举措,落实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实现群众办事由“多地、多窗、多次”向“一地、一窗、一次”转变,不断提升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职责分工
(一)县人社局:主办部门。
1.负责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工作筹划、统筹协调。
2.负责“企业职工退休(退职)申请”事项梳理、流程优化,细化办事指南。
3.负责企业职工退休信息共享推送。
4.负责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一件事一次办”专窗,督促窗口发挥好牵头窗口作用,统筹做好资料受理、转办督办、综合出件等工作。
(二)县医疗保障局:负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事项梳理、流程优化、推送信息共享使用,完成相关工作规程和细化办事指南等。
(三)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石泉管理部:负责“离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梳理、流程优化、推送信息共享使用,完成相关工作规程和细化办事指南等。
(四)县行政审批局:统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系统整体构架,负责相关部门业务系统与“一件事一次办”系统联通、数据共享使用工作。积极推动线上线下“ 一件事一次办”专区设置工作。
三、工作流程
(一)县人社局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收集企业退休人员申请,并做好登记、转交县人社局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股工作人员办理。
(二)县人社局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股工作人员负责查阅申请人人事档案,核实相关信息,并填写《陕西省职工退休审批表》,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局政办股盖章。
(三)县人社局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股工作人员将《陕西省职工退休审批表》返给县人社局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并通知申请人到县养老经办中心派驻核算退休待遇。同时,将《陕西省职工退休审批表》扫描件或复印件反馈给县医保局、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石泉管理部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四)办理结果由县人社局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反馈申请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是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的具体行动,也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部门要按照县人社局2022年11月10日印发的《关于明确“一件事一次办”工作专班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好工作专班的作用,加强统筹谋划,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压茬推动落实,落实政策举措,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形成工作合力。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其他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确保形成工作合力。要完善问题 协调反馈机制,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积极主动做好各类系统对接应用工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始终将便民、利民、惠民作为加快推进“ 一件事一次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举措,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和群众满意度。
附件:
1.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
2.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办理指南
附件1:
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
名称 |
涉及事项 |
责任单位 |
企业职工退休 |
企业职工正常退休申请 |
县人社局 |
企业职工提前退休(退职)申请 |
||
职工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
县医疗保障局 |
|
住房公积金提取(离休、退休) |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石泉管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