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lzyhshbzj-GK-2023-0163 发布日期: 2023-06-15 16:19
来源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22〕37号)和市人社局、医保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税务局关于印发《灵活就业“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工作方案》(安人社函〔2022〕9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就业“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就业“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泉县公安局

石泉县医疗保障局 石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石泉县税务局

2023年6月13日

就业“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22〕37号)和市人社局、医保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税务局关于印发《灵活就业“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工作方案》(安人社函〔2022〕9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需求导向、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围绕就业高频事项(详见附件),将多个相关联的“单项事”合理归集,科学设计办理流程,通过强化部门协同、整合服务资源、同步数据互通互认、再造业务流程等改革举措,落实就业“一件事一次办”,实现群众办事由“多地、多窗、多次”向“ 一地、一窗、一次”转变,不断提升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职责分工

(一)县人社局:主办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就业“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工作筹划、统筹协调。

2.负责“就业登记”、“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事项梳理、流程优化。

3.负责就业信息推送共享使用。

(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统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系统整体构架,负责各相关部门业务系统与“一件事一次办”系统联通、数据共享使用工作。

(三)县公安局:负责“人才引进落户”事项梳理、流程优化、推送信息共享使用,完成相关工作规程和细化办事指南等。

(四)县医保局: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事项梳理、流程优化、推送信息共享使用,完成相关工作规程和细化办事指南等。

(五)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负责“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事项梳理、流程优化、推送信息共享使用,完成相关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细化工作。

(六)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事项梳理、流程优化、推送信息共享使用,完成相关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细化工作。

(七)县税务局:负责“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事项梳理、流程优化、推送信息共享使用,完成相关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细化工作。

三、经办流程

(一)县人社局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收集就业人员申请材料,并做好登记,将就业登记资料、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相关资料转交县人社局就业指导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股)工作人员办理,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相关资料、社会保障卡申领相关资料转交县人社局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办理,将人才引进落户相关资料转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将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相关资料转交县税务局社保非税股。

(二)县人社局就业指导股工作人员指导镇就业社保工作站工作人员核实相关信息,并填写《个人就业信息登记表》、《用人单位招录人员就业登记表》,报镇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加盖镇政府公章后报县人社局就业指导股备案;县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股工作人员收到流动人员的档案资料后,经确认后进行登记并存档;县人社局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医保中心根据各自职责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报本局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盖章;县人社局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医保中心根据各自职责指导相关协作银行为申领社会保障卡对象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障卡;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按规定为人才引进对象办理落户手续;县税务局社保非税股按规定为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

(三)县人社局就业指导股将《个人就业信息登记表》、《用人单位招录人员就业登记表》备案情况、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股将《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登记情况、县人社局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医保局医保中心根据各自职责将《社会保险登记表》、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情况、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将人才引进落实备案情况、县税务局社保非税股将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备案情况返给县人社局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县人社局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个人就业信息登记表》、《用人单位招录人员就业登记表》、《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登记情况、《社会保险登记表》、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情况、人才引进落实备案情况、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备案情况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反馈给县医保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公安局、县税务局等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四)办理结果由县人社局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反馈申请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是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的具体行动,也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县人社局2022年11月10日印发的《关于明确“一件事一次办”工作专班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好工作专班的作用,加强统筹谋划,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压茬推动落实,落实政策举措,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形成工作合力。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其他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确保形成工作合力。要完善问题协调反馈机制,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积极主动做好各类系统对接应用工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始终将便民、利民、惠民作为加快推进“ 一件事一次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举措,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