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yjglj/2023-0022 公开日期: 2023-06-13 09:24
来源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内容概述 今年6月是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增强“两个至上”理念,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按照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相关中省驻石及县属企业:

今年6月是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增强“两个至上”理念,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按照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二、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部分活动贯穿全年。

三、主要活动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宣贯活动。各镇、各部门、各企业要积极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我省50条具体措施、市县52项重点任务集中宣讲活动,并将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作为重点宣讲内容,并鼓励干部(员工)在媒体平台发表评论文章或撰写心得体会。

(二)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按照县镇统一部署联动、集中与分散宣传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县集中宣传咨询活动方案附后),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广泛宣传安全政策法规,全面普及安全应急科普知识,及时解答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系统展示应急管理最新安全科技装备。

(三)开展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要按照石泉经开区管委会、县应急管理局、县经贸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举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石应急发〔2023〕12 号要求,积极组织辖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或年度再教育,做到不漏单位、不漏一人,确保通过本次培训达到全部持证上岗或符合再教育规定要求。查验辖管企业电工、高处作业、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件,督促无证或资质证件不符合要求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教育培训,确保依法持证上岗。督促辖管企业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全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邀请菜单式普法宣讲人或相关专业人员开展新《安全生产法》、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等专题辅导培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法规政策知晓率和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有效防范或预防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2023年水库调度暨安康市防汛综合实战演练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做好陕西省2023年水库调度暨安康市防汛综合实战演练工作。此外,各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督促辖管企业开展一次针对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的事故应急演练。各镇要组织各村开展一次针对气象、地质、洪涝、火灾等事故灾害应急演练,组织社区开展一次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等场所场景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组织社区家庭开展一次针对燃气安全、电动车充电安全以及高层火灾逃生等应急演练。县教体局要督促各学校开展一次针对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地震逃生、防溺水等突发情况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各社会单元应急处置及逃生能力。

(五)开展安全应急知识常识社会科普活动。县教体局要牵头组织各学校师生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开展一次农机安全技能培训,各镇要动员各社区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活动,动员社区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各企业要开展“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安全生产“公开课”、全员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应急演练和“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绘制逃生路线图”等活动,强化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各镇、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干部(员工)积极参加应急管理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网页链接届时请关注群消息),并在电视、广播、报纸及新媒体(微信/微博)集中宣传安全知识常识,发布安全风险预警提示信息,在楼宇电梯广告屏、公共交通电子显示屏、公共场所电子大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在商业街区、广场、公园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广泛传播安全知识。

(六)开展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宣贯活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围绕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开展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安全承诺践诺”活动,从业人员“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活动,警示教育片集中学习观看活动等,并组织媒体及时对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同时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执法行动、明查暗访等工作,集中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积极在本级媒体曝光“一案双罚”和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典型案例,并报送县安委办。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并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任务。要强化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建立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凝聚强大工作合力。

(二)广泛开展宣传。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注重发挥新闻媒体力量,组织协调各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其新媒体,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加大宣传力度和频次。要聚焦“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节点,广泛开展主题活动,迅速掀起宣传热潮,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增强活动的影响力、感染力。

(三)务求工作实效。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契机,走进企业一线,深入基层群众,创新宣传形式,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特色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2023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


按照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6月16日市县将统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为确保6月16日各项活动有序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6月16日上午9:00-11:00。

二、活动地点:石泉县春潮广场

三、主办单位: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四、场地布置:

(一)活动主会场布置: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在主会场设置1 个主背景充气拱门,拱门上标识“石泉县2023年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字样,拱门两旁各设置一个气球充气柱,左边标识“人人讲安全”、右边标识“个个会应急”字样,突显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营造活动现场氛围。

(二)宣传咨询点布置:由县应急管理局、经开区管委会、公安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文化旅游广电局、教体科技局、林业局、经贸局、司法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大队、公路段、国网石泉分公司、白泉分公司石泉管理所、大唐石泉水力发电厂23个单位按顺序设立宣传咨询台,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各单位在咨询台前悬挂单位名称台布(桌凳自带),摆放2—4块安全宣传展板,发放各自领域安全宣传资料或宣传品,宣传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政策法规,回答群众咨询和问题。

(三)活动现场氛围营造。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春潮广场电子显示屏和政务服务中心大门电子显示屏播放《请把安全放心上》警示教育片。

五、活动要求:

1、请参加活动各单位于6月16日上午8:30前按指定位置有序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展台、备好宣传物品。

2、咨询台宣传咨询人员不少于3人,宣传咨询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咨询台。

3、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派人负责维护春潮广场区域道路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