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wsjkj-GK-2023-0018 发布日期: 2023-04-26 08:32
来源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内容概述 为推动我县国家卫生城镇巩固工作顺利开展,有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爱国卫生和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满意度,畅通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渠道,积极采纳群众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设立石泉县爱国卫生及国家卫生城镇巩固工作意见与投诉渠道的公告

为推动我县国家卫生城镇巩固工作顺利开展,有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爱国卫生和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满意度,畅通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渠道,积极采纳群众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对我县爱国卫生和国家卫生城镇巩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全县范围内市容环境“脏、乱、差”现象,病媒生物密度高、城区水体黑臭以及损害公共设施、影响或破坏居民生活环境等各类行为的监督投诉。

二、建议与投诉方式

(一)联系电话

县爱卫办:0915-6311016

(二)来信来访地址

县爱卫办:县卫生健康局(县政务服务中心13楼1317室),邮编:725200;电子邮箱:370384974@qq.com。

三、受理时间

在工作日8:00—12:00时,14:00—18:00(7-9月工作日8:00—12:00时,15:00—18:00)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电子邮箱建议与投诉。

四、建议及投诉处理

1.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受理后,经分类后分别交相关部门和单位办理落实,7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建议(投诉)人,需要延期办理的,提前告知建议(投诉)人。

2.对不属于爱国卫生和巩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范围内的,及时向投诉人说明情况。

3.广大群众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信函、电话、邮件等形式反映,反映问题内容要求真实、客观、公正,并留有具体联系方式,方便对办理事项的后续跟踪推进和办结反馈。

让我们共同努力、群策群力,共建共治共享美丽家园。

石泉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