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石泉县财政局石泉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巩固衔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 ||
索引号 | xzfgzbmsqxfzhggj/2023-0047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发改发〔2023〕38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2月1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2-25 14:26 |
内容概述 | 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现将2023年第一批巩固衔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人社局、乡村振兴局,石泉县电信公司:
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现将2023年第一批巩固衔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规模
本次下达的2023年第一批巩固衔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共63个,计划总投资9435.76万元,其中衔接资金5531.76万元,整合资金3904万元,共涉及全县11个镇150个行政村。
二、建设内容
基础设施类:下达基础设施项目共22个,计划总投资4790万元。主要用于县域高质量发展总体规划、农田建设、安全饮水提升工程、产业园区设施配套等。
公共服务类:下达公共服务项目共25个,计划总投资4064.76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及教育补贴、易地搬迁贷款偿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
搬迁后扶类:下达搬迁后扶项目共16个,计划总投资581万元。主要用于搬迁安置点“六小”工程建设、安置点基础设施提升等。
三、具体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项目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倒排工期,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及时限开展工作,组建项目管理专班,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项目及时落地、有序推进。同时,要结合项目立项、审批、实施进度,及时将项目信息、公告公示、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验收等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计划下达三个月后项目仍无实质进展的,立即收回项目及资金。
(二)推广工赈模式。项目计划表(附件)中备注“按照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必须要利用推广工赈的模式开展工程建设。按照《关于建立石泉县以工代赈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石发改发〔2023〕20号)文件要求及资料模板,及时收集整理工赈相关资料,同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概算表、竣工报告,均要体现带动务工情况及劳务报酬发放情况。重点做好劳务报酬发放及公示工作,发放比例不得低于项目计划投资的15%,劳务报酬需通过银行卡发放,要及时登记造册,确保统计数据与实际相符,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劳务报酬发放的相关档案资料将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三)规范项目管理。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四制”管理,严禁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地点,严禁有不合格记录的施工企业参与项目招投标及施工。项目计划坚持主动公开、分级分类公开、真实及时公开的原则,分别在县政府网站、各村公示10天。项目建成后要按照《石泉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健全完善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运行机制,落实资产移交管护责任,确保项目资产长期运行,发挥应有效益。
(四)强化资金管理。资金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实行资金报账制,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标准和开支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用途,杜绝资金“跑冒滴漏”,杜绝资金挪窝、趴窝,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实现绩效目标。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年度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来年项目资金下达重要依据。
(五)加强监督检查。各主管单位负责做好项目质量的监督管理,县乡村振兴局、发改局、财政局要加强对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确保我县项目资金管理不出问题。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