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教育强国推进工程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sqxfzhggj/2023-0042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发改发〔2023〕99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4-18 09:34
内容概述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教育强国推进工程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安发改社会〔2023〕196号)文件要求,现将教育强国推进工程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2830万元下达你局(具体分解计划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教育强国推进工程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县教体科技局: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教育强国推进工程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安发改社会〔2023〕196号)文件要求,现将教育强国推进工程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2830万元下达你局(具体分解计划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671号)《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发改社会规〔2021〕525号),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要严格遵循建设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资本金制,确保工程资金、质量、进度和安全。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建设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格按照批准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需调整,须按程序审批。

二、请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三、请积极配合我局落实计划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于每月主动向我局报告项目建设进度情况。我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实施处罚。

四、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认真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并于每月5日前填报更新该计划项目的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上级将对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定期进行综合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并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请你局高度重视,确保项目组织实施科学、有序,按月调度及时、准确。

五、本次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支持欠发达地区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扩大基础教育学位供给,保障群众受教育权利,阻断贫困代际专递。

附件:

1.石泉县教育强国推进工程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石泉县教育强国推进工程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0日


附件2

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专项名称

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下达地方或单位

石泉县教体科技局

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2830

目标1:扩大基础教育学位供给,提高学前教育入学率和义务教育巩固率,保障群众受教育权利,加快缩小与其他地区教育差距,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绩效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实施效果指标

产出指标

项目数量

4

过程管理指标

计划管理指标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达标率

≤10个工作日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95%

资金管理指标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65%

总投资完成率

≥80%

项目管理指标

项目开工率

≥90%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5%

监督检查指标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