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mzj/2023-0099 | 发布日期: | 2023-04-04 10:42 |
来源 | 石泉县民政局 | ||
内容概述 | 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意见》和《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要求,结合我县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和各镇本月上报变更情况,决定发放我县2023年3月4344户8339人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619067元(含:电价补贴每户每月5元)。 |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意见》和《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要求,结合我县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和各镇本月上报变更情况,决定发放我县2023年3月4344户8339人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619067元(含:电价补贴每户每月5元)。
石泉县民政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