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4-1671 发布日期: 2024-02-18 15:37
来源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内容概述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一、机构职能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统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组织拟订全县农业农村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拟订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负责蚕桑、茶果业发展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的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拟订农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编制全县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拟订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承担县政府农业涉外有关事务,开展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并承担监管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农业行政执法、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中、省、市、县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有关责任分工:

按照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具体划转按照全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及审定的划转事项目录实施,划转前仍由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负责,划转后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二、机构负责人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与公文管理、档案、保密、安全、卫生、计划生育、接待服务、机关值守和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部门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城市创建、工会和工青妇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组织实施局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工作;承办县政府农业涉外有关事务;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王志斌 联系电话:0915—6321372

(二)党务办公室

承担部门党建、党风廉政、人才、培训、队伍建设、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统战、政务信息、深化改革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出国(境)人员审查工作;领导和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局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人:尹 辉 联系电话:0915—6321372

(三)科教与法制股

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全县特色产业培训及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负责系统职称管理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负责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资格、从业资格管理。牵头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及规章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牵头指导协调重大农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承担综治维稳反邪及平安建设等工作。承担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承担农业农村“双随机、一公开”“放管服”、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组织协调办理与县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承担农业农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网上审批监管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负责人:徐良 联系电话:0915—6326563

(四)计划与发展股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系统财务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政策、制度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编制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筹集。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考察评估、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的年报统计和宣传工作。负责拟定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编报产业扶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计划管理及监督实施,负责产业化项目的考察评估、审核申报及产业化项目库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负责人:王 峰 联系电话:0915—6326086

(五)产业衔接与社会事业办公室

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并牵头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负责农业农村政策综合调研,提出全县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做好全县产业振兴与巩固衔接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张欢欢  联系电话:0915—6326025

(六)农牧特产股

研究制定全县蚕桑、茶叶、渔业和果业等特色产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特色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负责特色产业技术培训、推广服务和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组织蚕、茶、渔、果等特色产业的行业协调和宣传推介。负责对全县农业机械化的监督管理。起草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特色与休闲农业发展和乡村三产融合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开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监管。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编制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及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信贷、保险等政策建议。指导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统计,负责发布、报送农业工作动态、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招商引资、特色农业等信息,监测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地理标志农(畜)产品基地认定等工作。

负责人:刘家峰 联系电话:0915—6326130

(七)建外宣外联、社会公益及招商办公室

负责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对外联络,做好招商引资、苏陕对口交流、微信公众号管理和社会公益等工作。

负责人:张久安 联系电话:0915—6321372


办公地点:石泉县农业农村局大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电话:0915—6321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