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akssthjjsqfj/2023-0023 发布日期: 2023-03-27 15:13
来源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内容概述 近年来,我县户外野炊活动不断增多,成为外来游客和城乡居民不可阻止的郊游时尚。户外野炊在愉悦民众心身的同时,也对环保带来了不利影响。由于大多数野炊者环境保护和森林保护意识较差,导致白色垃圾乱扔、污染河滩水体等现象普遍存在,引发森林火灾的隐患问题也日益凸显,遏制无序发展、监管缺位、危及生态的工作刻不容缓。

关于加强户外野炊环保监管工作的建议(第33号)

提案人:张昌斌

提案内容

事由:近年来,我县户外野炊活动不断增多,成为外来游客和城乡居民不可阻止的郊游时尚。户外野炊在愉悦民众心身的同时,也对环保带来了不利影响。由于大多数野炊者环境保护和森林保护意识较差,导致白色垃圾乱扔、污染河滩水体等现象普遍存在,引发森林火灾的隐患问题也日益凸显,遏制无序发展、监管缺位、危及生态的工作刻不容缓。

对策建议:

一、建章立制,有序引导发展。主要职能部门要依据相关法规出台相应管理办法,明确各级监管责任,有效落实监管措施,全面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制度化、常态化开展监管工作,积极引导户外野炊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二、规划布点,培育市场主体。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深入调研、综合研判、全面谋划,根据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原则,在旅游景区(点)、城镇周边村落,合理划定野炊区(点),区(点)之外严禁野炊。积极培育市场主体,由旅游部门指导,负责开展野炊区(点)的管理服务和规范营运工作。细化、量化、强化环保工作,力争做到满足民众需求、丰富旅游业态、有效保护生态三方面有机结合,不漠视群众利益,不偏废市场需求,不破坏绿水青山。

三、监管网格化,工作常态化。全面夯实环保责任,按照“部门全面督导、镇村负责属地、河长看好家门、护河员日常巡查”的层级管理原则,常态化开展野炊环保监管工作。环保和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在野炊高峰时期和重要节点,要联合开展野炊环保巡查工作,对随意开展野炊活动的游客和城乡居民及时劝阻,对造成环保危害者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对野炊区(点)的违规运营行为予以查处和坚决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