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曾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zfsqxcxz/2022-0040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曾溪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年10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0-09 14:28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防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李克强总理关于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我镇不发生森林火灾,持续保护好我镇良好的生态自然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石泉县曾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驻村工作队、驻镇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防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李克强总理关于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我镇不发生森林火灾,持续保护好我镇良好的生态自然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迅速成立森林防灭火应急组织领导小组,认真研判、及时排查本辖区重点隐患区域,将重点隐患区域落实好监测员,实施预防监测,特别是在重点时段要实行安全状况日报告制。同时要逐组、逐户签订监管、防护责任书,做到每块地有人管,每块林有人护。林、地经营权属人是管理、防护第一责任人,对本户经营权下的地、林实施责任管理和防护,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级林长)是监管第一责任人,要对本村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实施好监管职责。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各村要通过主题党日会、院落会等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灭火的相关知识,树立起人人都是防护员的安全意识。各驻村工作队要进一步加强对公益性岗位(包括建档立卡护林员)履职管理,对村内各痴聋哑傻人员要实施重点监管预防;学校要充分教育学生,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向各家长宣传防灭火相关安全知识。在全镇上下筑牢防火安全意识“墙”,做到有人为之就有人劝导,有人指责有人管理。

三、严格火源管控,强化隐患排查

各村要通过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研判及时开展排查,对重点时段、突出重点部位、管住重点人群,坚持疏堵结合、监管并重,严防人为火患。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等高森林火险期时段,要在重点林区、墓地、火灾易发区安排护林员加大巡护频次,全时管控、盯死看牢,坚决杜绝携带火源进山入林和林区违规用火。要严格落实特殊人群的监护、监管责任,严防无知玩火引发森林火灾。要对集镇周边、村委会、集中安置点、各单位、各厂矿企业重要设施周边和林缘、地缘、房缘、路缘、线缘等“五周五缘”火灾隐患排查到位,对发现的隐患部位要及时予以消除。

四、抓好早期处置,确保人员安全

各村、驻村各单位要加快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有效的组建更新防火应急扑救队伍,并提前做好扑救相关知识的培训演练及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要做到心中有数,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快速反应、果断决策、科学处置。在扑救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要把防止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和工作底线,对火灾火险地区受威胁群众,要及时果断的组织疏散,防止小火酿成大灾。

五、做好值班备勤,确保信息畅通

要切实做好火灾扑救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对应急扑火队伍要提前做好相关扑救知识的培训、演练。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重大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信息。发生火灾后第一时间报告扑救进展和最新情况,火灾扑灭后及时上报火灾有关信息,坚决杜绝迟报、瞒报、谎报火情火灾情况发生。

各村委会、驻村工作队、驻镇各单位在接到此通知5个工作日内,将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到位,并将本村应急预案及应急队伍名单上报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石泉县曾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