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lzyhshbzj/2022-0236 | 公开日期: | 2022-12-05 11:44 |
来源 |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内容概述 | 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和县人社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石泉县劳动用工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县人社局、于2022年11月22日从陕西省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石泉县劳动用工市场主体库中按照10%的抽取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7户,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3名,将对抽查对象劳动用工情况展开联合执法实地检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和县人社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石泉县劳动用工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县人社局、于2022年11月22日从陕西省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石泉县劳动用工市场主体库中按照10%的抽取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7户,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3名,将对抽查对象劳动用工情况展开联合执法实地检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事项
1.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2.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3.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是否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4.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约定试用期;5.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6.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7.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是否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8.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9.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10.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11. 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12.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对不休假职工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13.用人单位女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使用童工情形。
二、抽取检查对象
1. 陕西丰标牛肉有限公司
2. 安康市烟草公司石泉分公司
3. 石泉小海豚游泳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4. 安康市天龙丝绸有限公司
5. 石泉县桃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6. 石泉县蒲公英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7. 石泉县碧水湾养生服务有限公司
三、实地检查时间
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9日
四、抽取执法人员名称、执法证件号码和类型:
刘胜斌 27090413002 行政执法证
胡 俊 G0310186658C 行政执法证
欧为谊 G0310186584C 行政执法证
以上信息现予以公示,请被抽取的7户市场主体对象做好准备,配合执法检查小组开展工作。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