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完善天然气阶梯气价制度听证公告
索引号 xzfgzbmsqxfzhggj/2022-0077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1-21 16:32
内容概述 近年来,国际国内气源紧张,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一再上浮,再加之采暖用户大量增加,民用气缺口增大,致使天然气价格倒挂亏损严重,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理顺天然气价格,促进广大用户节约用气,根据《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陕价商发〔2018〕73号)精神,报经县政府同意,拟调整完善我县天然气阶梯气价制度;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1号令)和《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听证会参加人,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完善天然气阶梯气价制度听证公告

近年来,国际国内气源紧张,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一再上浮,再加之采暖用户大量增加,民用气缺口增大,致使天然气价格倒挂亏损严重,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理顺天然气价格,促进广大用户节约用气,根据《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陕价商发〔2018〕73号)精神,报经县政府同意,拟调整完善我县天然气阶梯气价制度;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1号令)和《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听证会参加人,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石泉县调整完善天然气阶梯气价制度听证。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28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13名(其中采暖用户6名,非采暖用户7名)。采取自愿报名和社区推荐的方式产生。

2.城燃企业代表2名,由石泉县潮午天然气有限公司推荐。

3.人大代表1名,由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推荐。

4.政协委员1名,由石泉县政协办公室推荐。

5.各部门代表10名。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各推荐1名;石泉县财政局、石泉县审计局、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泉县司法局、石泉县信访局各推荐1名。

6.县政府法律顾问1名。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2位,采取自愿报名方式,由石泉县发改局根据报名顺序确定。

(三)听证会新闻媒体单位

石泉县融媒体中心

三、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常住居民;

(二)具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

(三)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

(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地反映意见。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网络报名在石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下载并填写《石泉县调整完善天然气阶梯气价制度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好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939040422@qq.com。现场报名请于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段内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设置在县发改局价格股(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10楼1026室)。

联系方式:0915-6321257

特此公告。

石泉县调整完善天然气阶梯气价制度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