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迎丰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zzfsqxyfz/2022-0107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迎政发〔2022〕47号 成文日期: 2022年10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0-21 10:00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迎丰镇今冬明春森林为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石泉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结合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防灭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迎丰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站办所,驻镇各单位: 

现将《迎丰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1日

迎丰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

为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石泉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结合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方针,切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镇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特别是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工作目标

通过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达到全镇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年森林受灾面积控制在0.2‰以内。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领导,镇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全面负责森林防灭火的应急工作。 

指挥长:  冯  铭    镇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崔云龙    镇纪委书记

成员单位:林业站、安监办、社治办、派出所、财政所、民政所、卫生院、九年制学校、镇属8个行政村、集镇社区。指挥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高洁同志兼任。指挥所下设防火办、火场指挥组、宣传报道组、治安保卫组、扑救组、医疗救助组、财务管理组。

(二)职责任务

指挥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灭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防灭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委会完成灭火救灾任务。

防火办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灾情;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贯彻执行镇主要领导及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关于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加强值班。防火办设在镇护林站,电话号码为0915-6661052。(责任领导:崔云龙;责任干部:高洁、余海锋)

火场指挥组职责: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场指挥组由分管领导负责,护林站及各村工作人员组成。(责任领导:崔云龙;成员:高洁、余海锋,各村工作人员)

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指挥所新闻发布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统一发布火情信息,对扑火救灾的情况进行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的具体事宜。(责任领导:张绍健;责任干部:陈宁、陈香梅)

治安保卫组职责: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灾区首脑机关、机要部门、金融部门及救灾物资等的安全;负责火灾扑救和预防。治安保卫组由派出所所长负责,派出所、社治办工作人员和各村治安协管员组成。(责任领导:吴晓军;责任干部:陈乐文、周艳、派出所民警,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后勤保障组职责:联系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协调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负责灾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受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做好社会各界援救款物接收工作。(责任领导:张绍健;责任干部:杨瑞)

扑救组职责: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负责召集各扑火队伍报到,登记扑火队伍单位、人数、报到和上山时间,明确上山线路。扑救组由护林站长负责,各村森林防灭火应急分队人员组成。(责任领导:崔云龙;责任干部:高洁、余海锋,各村森林防灭火应急分队)

医疗救助组职责:负责做好火灾受伤群众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医疗救助组由卫生院院长负责,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组成。(责任领导:徐玉禄;责任干部:镇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

财务管理组职责:筹集、统一管理救灾经费,负责提出并经党委、政府批准后向上级政府申请救灾经费;负责灾区群众的财物管理。财务管理组由财政所长负责,财政所全体人员组成。(责任领导:刘雨佳;责任干部:黄沿、黄鑫)

四、强化宣传,落实责任

1.各村、社区要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进山作业、游玩有关规定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火区和进山路口均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牌,并在山场显眼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增强进山人员防火意识。要采取张贴公告、悬挂横幅、召开会议、鸣金敲锣、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课,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有效形式,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全面实行进山许可制度。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护林防火要求,明确带火源进山、野外违章用火和无许可进山的处罚规定,加强火源管制。

3.落实村、社区两委干部和护林员包片、包山头、包路口制度,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山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山场要实行常年性巡山执勤。村“两委”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的责任,对所包山头、责任范围要加强督查,消除隐患。

4.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镇政府每年要和各村(社区)、学校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各自抓好自己管辖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5.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绝森林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下列用火:禁止在山上烧因灾受损的断木枯枝;禁止烧荒、烧田埂草、草木灰;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地带吸烟、野炊;严格上坟烧纸或其它祭祀用火;严禁毁林烧木炭;严禁小孩在林区内玩火。

五、明确区域,责任到人

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划分八大片区,各片区积极协调配合,确保防火工作无死角,具体责任划分如下:

第一片区:三官庙村。工作责任组长由副镇长郑石担任,具体责任人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工作成员由村工作队成员、村护林员、村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组成。

第二片区:三湾村。工作责任组长由镇财政所长刘雨佳担任,具体责任人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工作成员由村工作队成员、村护林员、村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组成。

第三片区:梧桐寺村。工作责任组长由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徐玉禄担任,具体责任人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工作成员由村工作队成员、村护林员、村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组成。

第四片区:弓箭沟村。工作责任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武绍峰担任,具体责任人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工作成员由村工作队成员、村护林员、村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组成。

第五片区:红花坪村。工作责任组长由镇纪委书记崔云龙担任,具体责任人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工作成员由村工作队成员、村护林员、村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组成。

第六片区:新庄村。工作责任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冯铭担任,具体责任人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工作成员由村工作队成员、村护林员、村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组成。

第七片区:庙梁村。工作责任组长由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张绍建担任,具体责任人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工作成员由工作成员由村工作队成员、村护林员、村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组成。

第八片区:香炉沟村。工作责任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吴晓军担任,具体责任人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工作成员由村工作队成员、村护林员、村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组成。

六、扑救程序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组织扑救,并及时向所在村或镇森林防火机构报告。

2.镇、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灭火指挥所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第一梯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扑救组随时向指挥所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长时间仍未扑灭的,指挥所根据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增援。

4.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火场指挥组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七、扑火器具的储备

各村应储备柴刀、锄头、灭火鞭、手电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八、注意事项

1.坚持“三不打、二严禁、一报备”制度。即“三不打”︰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路;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尤其是镇干部到一线火场指挥打火。“一报备”︰火场清理和守护实行指挥员姓名报市政府备案制,严格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

2.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伍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撒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指挥所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指挥所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九、灾后事宜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一天内所在村应向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镇护林站配合县森林公安分局或镇派出所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3.善后处置。森林火灾发生后,对森林火灾涉及人员进行详细调查和登记造册,制定安置方案,妥善进行安置。各村、社区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采取更新造林措施,恢复火烧迹地森林植被。

十、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