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迎丰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zfsqxyfz/2022-0094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迎政发〔2022〕5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2-24 10:00
内容概述 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做好全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安委会发(2022)1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我镇街道燃气安全管理,保障燃气供应安全,防止和减少各类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结合我镇燃气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迎丰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驻镇各单位:

现将《迎丰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4日

迎丰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做好全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安委会发(2022)1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我镇街道燃气安全管理,保障燃气供应安全,防止和减少各类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结合我镇燃气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领导批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提高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的责任感紧迫感,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完善的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燃气市场行为,压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防范我镇燃气经营安全事故和用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提升我镇燃气安全水平。

二、整治范围

整治供应环节违规违法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冲装非自有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报废钢瓶、违规检验钢瓶等行为;加强液化气、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质量管理;督促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用户安装力度。

三、整治内容

(一)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落实用户实名制购买登记,建立健全用户服务信息台账,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标准;是否要求用户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并建立台账。

(二)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管理。餐饮用户是否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及连接阀等配件;餐饮用户是否每月对户内燃气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严格隐患销号。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滚动排查、清单管理、动态销号”制度,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责令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挂牌督办,同时采取必要措施,实行隐患闭环管理,确保安全。

(二)强化监督执法。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隐患,严格依法采用责令“三停”,定期检查用户自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燃气经营应立即采取停止供气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全部署。镇安监办和镇市场监管所开展督查检查,督促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溯根源、一查到底。

(二)广泛发动群众,加大查处力度。积极引导群众查找身边安全隐患,及时举报各类风险隐患。加大对发生事故企业责任追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