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暑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zfsqxrfz/2022-0054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饶政发〔2022〕55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7-02 10:17
内容概述 夏季高温季节已经来临,各中小学、幼儿园即将进入暑期长假。未成年人(特别是假期学生、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溺水、触电、车祸等事故进入易发、多发阶段。各村(居)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落实责任,严防未成年人(特别是假期学生、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溺水、触电、车祸、性侵等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兜住未成年人安全底线,确保我镇未成年人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暑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暑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夏季高温季节已经来临,各中小学、幼儿园即将进入暑期长假。未成年人(特别是假期学生、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溺水、触电、车祸等事故进入易发、多发阶段。各村(居)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落实责任,严防未成年人(特别是假期学生、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溺水、触电、车祸、性侵等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兜住未成年人安全底线,确保我镇未成年人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暑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各村(居)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未成年人(特别是假期学生、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以及“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措施,逐项把安全措施落到细处、实处,坚决防止麻痹松懈、掉以轻心,杜绝搞形式、走过场。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出现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开展家庭走访,强化有效监护

各村(居)民委员会要立即行动,组织开展一次假期学生、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走访,了解他们的生活、监护情况和健康状况,对于仍未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的,要及时补签,签订率达到100%,确保每名留守、困境儿童都有合法监护人监护;对于监护能力较差和由非直系亲属监护的,要开展受委托监护人监护能力评估,必须落实有效监护人;对于走访过程中发现儿童中有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要启动强制报告制度,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做好评估帮扶工作。各村(居)民委员会要结合这次家庭走访,对留守、困境儿童同步开展一次摸底排查,并在7月底前完成《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更新和补录信息的任务,做到“应录尽录、应补尽补”,建立最新的儿童信息管理台账,实现有效监护全覆盖。

三、加强宣传引导,畅通报告渠道

暑期是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高发期,各村(居)委会要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暑期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安全宣传引导工作。可通过发放“暑期安全防范告家长书”“防溺水七步三要”、发送手机短信、在堰塘、水库等危险地段安装防溺水警示牌,开展防溺水、防火、防交通意外、防触电等安全教育,提升留守、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安全和责任意识;也可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提高留守、困境儿童的自防自救能力。要及时开放儿童之家、社区家长学校、社区活动中心等场所,丰富儿童的暑期生活。要加强镇儿童督导员、村儿童主任、监护人和留守、困境儿童之间的联系,密切注意相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信息,通过各种途径及时提醒监护人或留守、困境儿童,提早做好防范。一旦遇有重大险情或事故,要第一时间进行妥善处理并按要求逐级上报。要安排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在暑假前将“暑期安全防范告家长书”“防溺水七不三要”送达每一个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并在各镇村(居)务公开栏和人员聚集区张贴,做到家喻户晓,收集好开展工作的印证资料。

四、强化隐患排查,建立长效机制

未成年人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在暑期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城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要发挥镇儿童督导员和村级儿童主任入户走访、定期排查的作用,进一步落实安全职责。加强家庭走访、监护指导、评估帮扶、政策衔接等方面的工作,及时掌握儿童基本情况,对重点人员以及危险领域,给予重点排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问题隐患。要协同教体、公安、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及时采取干预措施,确保儿童的健康成长。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