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zzfsqxrfz/2022-0048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饶峰镇社保站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饶政发〔2022〕37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4-23 10:00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和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试行方案: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员会:

为进一步深化和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不断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指数,按照统一安排,镇村已对饶峰辖区的留守老人进行了全面的摸底和建立了台账,同时确定饶峰村、新华村为试点村,现将饶峰镇《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和抓好落实。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2日

饶峰镇人民政府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和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试行方案:

一、总体要求

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为落脚点,坚持党政统筹、部门联动、镇村同抓、家庭尽责、社会参与“五位一体”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动态监测、关爱服务、权益维护、投入保障、督查考核“五项机制”,推动实现农村留守老人精神有关怀、困难有帮扶、生病有照护、权益有维护、安全有保障“五有”目标,促进敬老、养老、孝老、助老的乡村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 霞(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 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余佑刚(人大主席)

郑 珺(副镇长)责任副组长

成 员:王善文(党委副书记)

吴晓军(纪委书记)

刘博尔(组织委员)

徐 鹏(宣传委员)

李德军(副镇长)

朱 斌(饶峰派出所所长)

蔡星宇(饶峰司法所所长)

陈朝宅(饶峰卫生院院长)

黄玉斌(社保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保站,由黄玉斌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倩负责具体办公。

(二)设立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中心

服务中心设在镇社保站,由黄玉斌、杨倩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各村做好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各村设立留守人员管护站,由村支部书记主抓、村妇联主席担任工作主任,具体负责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落实,确保关爱服务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

三、重点工作

(一)建立信息台账,加强动态管理。各村要全面摸排掌握留守老人数量及基本信息,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台账,重点排查经济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留守老年人,确保底子清、信息准、情况明。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留守老人情况有变化时,要及时在“三留守”信息系统里变更信息,做到数据库信息与实际情况准确无误,常态化更新。

(二)发挥服务设施作用,开展各项关爱服务活动。用好现有阵地,即镇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中心、村(社区)留守人员管护站、村互助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村爱心超市,村卫生室六大阵地,发挥出各块的职能作用,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组建由驻村工作队员、村干部、“321”网格员、党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村医、好心邻里等人员组成的志愿服务队,根据留守人员需求划分成生产互助队、生活互助队、慰问关爱队、医疗服务队、代办服务队等,以结对帮扶的方式,每月为不同农村留守老人提供全方位关心关爱服务,让农村留守老人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三)落实好政策保障。对农村留守老人出现的生活困难、住房、就医、赡养等问题,各包抓干部要及时反馈上报村(社区)留守人员管护站,通过村级研判后上报至镇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中心,镇服务中心按照所涉及的领域分解交办给相关站所协调解决办理。实行部门联合联动,全面落实各项政策保障措施,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依。

(四)强化家庭主体责任,积极发挥村(居)两委会的组织服务作用。家庭是农村留守老人赡养和关爱服务的责任主体,要重点落实外出务工子女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鼓励赡养人、抚养人经常看望问候留守老人,在外就业过程中,妥善安排老人的监护照料,落实赡养法定义务,让农村留守老人能够得到更多的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村(居)两委员会要将赡养孝敬老人作为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督促其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履行赡养义务,增强村(居)规民约对家庭赡养义务人的道德约束,广泛开展“孝子贤媳”“孝亲敬老”家庭评选活动,发挥孝亲敬老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五)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关爱服务。鼓励动员镇内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志愿队伍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事业,常态化开展关爱服务公益活动,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多元化服务。

(六)抓点示范。从即日起至六月上旬由镇社保站牵头重点抓好饶峰村、新华村的试点示范工作,其他各村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工作谋划及前期摸底准备工作,从七月份开始此项工作在各村全面实施。

(七)优化“五有目标”,做到服务周全。一是做到精神有关怀。以生活互助队为主,常态化开展亲情陪护、走访慰问、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关爱活动,搭建沟通桥梁,帮助留守老人缓解思想压力,疏导负面情绪,让留守不孤单。二是做到困难有帮扶。由镇统筹村主导,采取产业帮扶、物资援助、生活资助等方式,着力解决留守人员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镇村无法解决的问题提交县联动中心以联席会议的方式联动解决。三是做到生病有照护。依托村医及医师团队上门签约服务的方式,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家庭医生制,做到有需及时看诊;镇卫生院要积极组织义诊志愿服务,做好日常健康体检。四是做到权益有维护。由镇司法所牵头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六进”活动,落实“一村一警一法官”制度,为农村留守老人开展法律援助,调解矛盾,确保农村留守老人诉求有回应、权益受保护。五是做到安全有保障。充分发挥基层治理“321”网格员作用,夯实各村(社区)、家庭各方责任,落实农村留守老人安全预警告知机制,夯实村组防汛、防滑、防火、防盗、防侵权伤害等安全管护知识宣传,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隐患排查等工作,全力守护农村留守老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坚持以镇社保站牵头抓总,相关站办所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原则,以“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中心为载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收集问题、研判工作、协调解难、督导落实,扎实做好辖区内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各村要把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作为今年重要工作内容来抓,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与推进乡村振兴、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

(二)强化宣传教育。要加大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树立和强化法律意识,遵守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自觉履行家庭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关爱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切实为农村留守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关爱农村留守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激励问责。将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纳入对各村、各站办所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奖优罚劣。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严的严肃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