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石泉要闻> 部门动态>正文详情

县教体科技局:“七强化七要求”持续规范中小学财务管理

时间:2022-10-27 17:04作者:许启军源自:县电教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中小学校健康发展,日前,石泉县教体科技局落实七项举措,提出七方面要求,着力构建更加科学、安全、规范、精细、高效的财务管理机制,持续提升中小学财务管理精细化水平。

强化主体责任,要求加强财务管理。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管理财务工作,对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学校拟定和执行年度预算、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通过后方可实施。

强化预算管理,要求优化支出结构。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科学编制公用经费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并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强化收入管理,要求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陕西省发改委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中小学校及普通高校收费的通告》,严禁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公办学校的住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收入,作为非税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所有收费必须有政策依据,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票据。

强化支出管理,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认真执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内容。严格决策程序和费用报销审批程序,所有资金支付必须履行事前申请与事后报销审核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全的坚决不予报销,并加强对报销凭证的全要素的审核,坚决杜绝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的行为发生。

强化资产管理,要求服务教学工作。严格固定、流动资产管理,严格采购审批手续,明确学校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做到账实相符和账账相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代收费用及时缴存单位银行账户,及时进行往来款项清理;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需参照政府采购目录限额标准,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实施。

强化债务管理,要求严格债务化解。正确处理好教育事业发展与资金供需矛盾的关系,严格债务管控,严禁新增债务,确因事业发展需要负债实施的,必须报经主管局同意并按照“谁举债、谁负责、谁偿还”的原则实施。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开源节流和增收节支并重,大力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科学制定债务化解方案,稳步推进债务化解,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强化监督检查,要求提升规范化水平。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内控制度,主动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并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严格执行大额公用经费使用事前备案审批制度。县教体科技局将定期开展内部审计或不定期检查,将对未按规定程序备案和违规使用公用经费的学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