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池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河镇“办事效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zfsqxchz/2022-0044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池河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池政发〔2022〕19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5-03 10:40
内容概述 按照《石泉县“办事效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石泉县池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河镇“办事效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站办所,驻池各单位:

现将《池河镇“办事效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石泉县池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30日

池河镇“办事效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石泉县“办事效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力度,针对“宗旨意识不够强,三级便民服务体系不健全,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扎实开展“办事效率提升”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工作效能不高的问题,推动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多层次变革,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服务模式,让企业群众办事更便利、更快捷、更高效,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二、工作措施

(一)抓服务优质促效率提升

1、推进线上“一网通办”。持续配合省市县完善陕西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对外公布信息填报、完善、整改,力争达到标准化、规范化,为打造线上线下融合、一网通办的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奠定坚实基础。强化推广应用,不断提升网办覆盖面和便利度。(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2、做实线下“只进一扇门”。按照县级委托至镇村的服务事项,原则上均应纳入便民服务中心(站)集中办理,做到应进全进。进驻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设置“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推进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镇级便民服务涉关单位、各村(社区))

3、扎实开展帮办代办“春风行动”。在镇村(社区)二级便民服务中心(站)设置帮办代办窗口,组建帮办代办队伍,为有需求的企业群众提供现场、上门帮代办服务。做好产业项目帮办代办工作,项目落地、招商引资企业相关手续由项目办和经济发展办负责,全程“保姆式”服务,实现帮办代办全覆盖。(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项目办、经济发展办、各村(社区))

(二)抓体系建设促效率提升

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镇村(社区)二级便民服务体系。要在人员配合、硬件提升、软件完善上下功夫,切实规范服务机构设置、阵地、事项、流程。按照县级委托至镇村的服务事项做到应进全进,做好帮办代办服务,着力提升镇村(社区)二级便民服务事项统一、机构场所规范、窗口服务及管理运行标准化水平,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切实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提供规范、透明、高效、便捷的便民服务。力争到2022年底前,镇、村(社区)二级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各村(社区))

(三)抓监督管理促效率提升

1、用好12345便民服务热线。持续加大工单规范办理力度,确保按时办结、民众满意。收集企业群众咨询、求助、投诉、建议等各类需求,做好反馈整改。对推诿扯皮、办理不及时、不按期办结或应付办理等问题,将实行季度通报,在年度考核负面清单时扣除相应分值。对外公示投诉举报电话和石泉县书记民情“三本账”直通电话,督促窗口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工作人员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党政办、镇级便民服务涉关单位、各村(社区))

2、围绕书记民情“三本账”办理质效、“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民生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提升,强化督办、测评和考核,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作为问题线索及时向镇纪委移交,努力营造高效、便捷、优质的政务服务环境。(责任单位:社治办)

3、针对为民服务意识、政务服务日常规范及岗位要求等方面,强化镇村(社区)两级工作人员常态化教育。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自觉为企业群众提供延时、预约、上门及帮办代办服务,增强企业群众满意度、获得感。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站所要积极配合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及时调整服务态度不好、业务能力不强、群众意见较大的工作人员。扎实开展领导“走流程、坐窗口、优服务”活动,面对面接待办事群众,切实解决疑难复杂问题。(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

三、阶段安排

“办事效率提升”专项行动从2022年4月开始至2022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精心组织(4月11日-4月30日)。

制定“办事效率提升”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等内容,印发至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落实。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完善提升(5月1日一11月30日)。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安排,结合工作职能,落实目标任务,制定工作任务清单,每季度末25日前向镇便民服务中心报送进展情况(联系人:王成侠,联系电话:6612111)。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建章立制(12月1日-12月31日)。

深化拓展活动成果,注重总结提炼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突出特色,突出成果,各责任单位要形成专项行动年度工作总结于12月20日前报镇便民服务中心。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完善长效机制,并长期坚持。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认真学习研究《石泉县“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和《池河镇“办事效率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办事效率提升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责任单位要大力宣传在落实办事效率提升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正面引导,强化舆论监督,为打造规范、便捷、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营造浓厚氛围。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本方案中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制定责任清单,进行台账式管理消号,切实解决工作质效不优的问题,努力营造高效、便捷、优质的政务服务环境。

(四)严肃问责追责。镇党委已将“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纳入相关考核内容。便民服务中心牵头对“办事效率提升”专项行动进行适时督查,对工作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效果不好、流于形式的责任单位将向镇纪委移交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