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池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河镇森林(草原)防火“三个一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zfsqxchz/2022-0045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池河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池政发〔2022〕60号 成文日期: 2022年10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0-11 17:20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稳定及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特别是党的二十大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和林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石泉县森林(草原)防火“三个一行动”的方案》要求,我镇将于近期开展以防火宣传教育、火灾隐患排查、防火督导检查为重点的“三个一行动”。

石泉县池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河镇森林(草原)防火“三个一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

现将《池河镇森林(草原)防火“三个一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石泉县池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1日

池河镇森林(草原)防火“三个一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稳定及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特别是党的二十大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和林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石泉县森林(草原)防火“三个一行动”的方案》要求,我镇将于近期开展以防火宣传教育、火灾隐患排查、防火督导检查为重点的“三个一行动”。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防灾减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盛会”主线,注重目标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确保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和林区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平稳,为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以“三个一行动”为契机,通过“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补齐短板弱项、堵塞防控漏洞,进一步提高全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全力维护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主要内容

(一)集中开展一次防火宣传教育。各村要充分利用宣传车、宣传台、电子屏、广播、微信视频等多种形式,突出森林草原防灭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防扑火技能、紧急避险常识的教育普及,重点林区、火险高发区、重点人群宣传必须到村到户到人。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林区、进学校、进村组、进楼栋、进家庭“五进活动”,通过持续深入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防火意识,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浓厚氛围。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

(二)集中开展一次火灾隐患排查。各村要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突出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拉网式的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扎实组织开展村落、单位、厂房、重要设施周边和林缘、地缘、房缘、路缘、线缘等“五周五缘”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档立账,明确隐患种类、地点、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治理整改,切实消除隐患。

(三)集中开展一次防火督导检查。各村要实行划片包干、落实责任区域,不定期开展森林防火督导检查,督促辖区村组、落实落细森林火灾防控措施。镇政府、池河派出所等将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景区景点、重点林区及林区工程施工单位等加大督查力度和频次,督促各经营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与属地联防联控,提升火灾综合防控和早期处置能力。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10月12日至10月25日)。各村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村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任务,全面部署启动各项工作。

(二)集中攻坚阶段(10月26日至12月5日)。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镇政府、池河派出所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对各村开展森林防火宣传、隐患排查、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村要结合实际,对隐患问题要建档并实行销号管理,对工作漏洞要紧盯不放,及时整改到位。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6日一12月31日)。各村要认真梳理深入分析,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森林防火部署要求上来,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提高“三个一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村要按照行动的时间节点、重点任务等要求,结合村情实际,科学制定本村“三个一行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对存在的问题要立行立改,突出实效。

(三)及时报送总结。各村要及时总结“三个一行动”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及问题建议,行动总结及相关活动印证资料于2022年12月25日前报镇农业综合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