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xczxj/2022-0042 | 公开日期: | 2022-07-13 08:52 |
来源 |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石泉县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根据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配套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安乡振发〔2022〕13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安财农〔2022〕21号)文件,为确保省、市财政衔接资金充分发挥作用,现将资金计划下达如下: |
相关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配套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安乡振发〔2022〕13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安财农〔2022〕21号)文件,为确保省、市财政衔接资金充分发挥作用,现将资金计划下达如下:
一、下达资金
本次下达省、市衔接资金共640万元,其中:省级衔接资金410万元,市级配套衔接资金230万元。
二、资金安排
本次省、市衔接资金共安排项目3个,安排资金640万元,其中:产业项目2个,安排资金150万元;补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个,安排资金490万元。
三、有关要求
(一)加快项目资金进度。本次安排的项目资金,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迅速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尽快开工建设,统筹安排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在10月底前项目全部完工、资金支出达到90%以上。
(二)全面夯实工作责任。各项目主管单位要主动担责,明确责任,定期督促指导,破解难题。各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项目抓在手上,亲自安排落实、亲自抓项目进度,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跟踪督办,加快项目进度。
(三)严格落实政策要求。本次下达财政衔接资金要严格按照中省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执行,坚决杜绝不合规资金使用。本次下达资金从7月开始,将纳入县级项目和资金进度周通报范围,对于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滞后,影响全县整体进度的,项目和资金予以收回,下年度将不再安排衔接资金项目。
附件:石泉县2022年省、市财政衔接资金安排计划表.xlsx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石泉县财政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