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zfhcxjsj-GK-2022-0117 发布日期: 2022-09-28 16:24
来源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概述 国庆将至,党的二十大将于10月16日召开,为切实做好国庆及二十大期间我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遏制燃气事故发生,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为国庆假期及前后燃气安全营造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假期期间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燃气企业、瓶装液化气经营(站)点:

国庆将至,党的二十大将于10月16日召开,为切实做好国庆及党的二十大期间我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遏制燃气事故发生,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为国庆假期及前后燃气安全营造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夯实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责任

各燃气企业、瓶装液化气经营(站)点要深刻认识做好国庆假期及前后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迫感强化主体责任,把落实节日期间安全防控措施与正在开展的燃气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及时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别是加强国庆及党的二十大期间燃气安全供应监管,全面安排好本企业、经营(站)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县燃气行业持续平稳。

二、加强监管,全面开展排查检查工作

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紧盯薄弱环节,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及“百日行动”为契机,全面抓好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及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高度重视,及时整改,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天然气企业:重点排查场站内设备、设施检修,养护,使用情况,管道老化,锈蚀,违章占压,燃气管线被做为负重支架搭线、挂物,用户私拉乱接现象。

液化气企业:重点排查场站内储罐,充装,运输,压力容器等设备设施运行情况,气瓶发放记录,回收记录,报废处理情况,各下设站点安全监管及用户入户检查排查情况。

对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落实好管控措施,建立台帐,限时销号,对安全隐患较大,达不到安全用气条件,一律停供,整改复查销号后恢复供应。

三、突出重点,全力整治安全隐患

按照《石泉县居民用户燃气不合格连接软管和燃气具更换工作方案》的通知(石住建发〔2022〕122号)要求,加快居民用户燃气不合格连接软管和燃气具更换工作,同时,对餐饮用户报警器安装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安装不规范、未通电、不报警等情况进行排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正常使用,安全有效。持续推广好居民用户燃气报警器安装宣传工作,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护能力水平。

四、强化宣传,常态化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各燃气企业要进一步拓宽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工作,结合行业实际,利用企业例会、早会、应急演练等开展安全知识、应急救援能力、岗位操作等专项培训教育工作。同时,将安全用气注意事项、安全自救、典型警示案例印制成册,利用广告栏、广播、微信、电视大屏等多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深入居民区、单位、学校、餐饮等公共场所进行燃气安全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广大群众了解燃气安全知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五、严格值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值班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预报预警和协调联动机制,检查调试各类应急救援物资及设施设备,确保设备可用、物资充足,做到对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能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按照“初报要快、续报要准”的要求,及时收集报送信息。严禁出现瞒报、迟报、漏报、误报等,凡因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查处。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