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slj/2022-0092 公开日期: 2022-09-22 16:53
来源 县水利局
内容概述 现将《石泉县2022年度河湖长制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2022年度河湖长制工作目标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镇、河长制各相关单位:

现将《石泉县2022年度河湖长制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

石泉县2022年度河湖长制工作目标任务清单

序号

目标任务

工作内容及节点要求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基础工作任务

1

依据《陕西省河湖长履职规范》、《陕西省河湖长巡查制度》,组织开展总河湖长和河湖长巡河调研3次。

11月底前

县河长办

2

组织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议。

12月底前

县河长办

3

推行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县、镇、村三级河湖长信息。

12月底前

县水利局、各镇

4

加强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建立驻地部队、武警部队和综合消防救援队伍联络机制。

12月底前

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

5

推进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夯实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责任,加强河湖日常巡查管护,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

12月底前

县水利局

6

建立河湖“四乱”问题督导、验收、销号、重大问题与司法机关联合督办等工作制度。

12月底前

县水利局、县河长制相关成员单位

7

建立完善县级河湖长制考核机制,落实河湖长制考核制度。

12月底前

县河长制各成员单位

8

组织开展青少年“守护碧水”专项行动,发挥河湖社会义务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

12月底前

团县委

9

规范涉河湖库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监管,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减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对水环境水生态的污染和破坏。

12月底前

县交通局

10

强化水上交通监督管理,开展水上交通执法检查,严把船舶现场准入关,防范水上交通事故发生。

12月底前

县交通局

11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入河污染源达标排放。

12月底前

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

12

规范水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依法对河湖岸线保护、妨碍行洪、河道采砂、取水许可、达标排放、水土保持等违法水事案件查办。

12月底前

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13

推进落实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导水行政执法单位完成指标体系任务的90%。

12月底前

县水利局

基础工作任务

14

依法严查严打非法采矿(砂)、捕捞、排污、处置危险废物、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犯罪活动。

12月底前

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

15

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传媒形式开展河湖长制宣传,向市河长办提供宣传素材及稿件不少于10篇。

12月底前

县水利局、县文旅广电局、相关成员单位

16

完成上级交办事项、12314投诉举报信息、媒体曝光及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和答复,办结率不低于95%。

12月底前

县河长制成员单位

重点工作任务

1

扎实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和整治工作,按照节点完成任务。

12月底前

县水利局

2

强化河道采砂监管,落实采砂管理责任,维护河道采砂管理秩序。

12月底前

县水利局

3

深化巩固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

12月底前

县水利局

4

配合完成《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修订的立法调研、意见征询等水利立法工作。

12月底前

县水利局

5

巩固完善划界成果,对划界成果复核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完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划界成果上图。

12月底前

县水利局

6

完成2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年度建设任务,综合治理河长2.9公里;年底前完成100%中央投资,次年汛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12月底前

县水利局

7

完成5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加强项目进度、安全与质量监管,消除小型水库安全隐患。

12月底前

县水利局

8

每月至少开展1次河湖‘四乱’巡查检查。

12月底前

县水利局

重点工作任务

9

完成县级河湖“一河(湖)一策(2022-2025年)”方案编制,实时更新“一河(湖)一档”,开展自评并配合完成省级评估工作。

12月底前

县水利局、县河长制各联系单位

10

开展河湖库渠塑料垃圾清漂行动。

2023年6月底完成全部工作,2022年12月底考核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

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

11

持续做好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监管,按季度对各镇污水处理工作进行考核通报,发现问题,及时预警,确保达标排放。

12月底前

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

12

持续开展城镇及乡村垃圾处理设施整治工作,强化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加快渗沥液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无害化处理等级评定。

12月底前

县住建局

13

深入推进黑臭水体治理,督促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摸底,编制完成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方案,统一公布黑臭水体清单及达标期限。

12月底前

县水利局、县住建局

14

全面推进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开展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工作,提升水环境质量,协同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12月底前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及有关成员单位

15

加强景区内河湖库渠保护管理工作,督导污水排放、垃圾处理、地表水质量、空气质量等主要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12月底前

县文旅广电局、县生态环境局

16

落实《陕西省碧水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强化水污染治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2月底前

县生态环境分局

17

持续开展“示范河湖”创建工作,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打造幸福河湖。

12月底前

县水利局及河长制各相关成员单位、联系单位

18

继续开展长江十年禁捕专项行动。

12月底前

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