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ylbzj/2022-0023 公开日期: 2022-09-21 11:08
来源 石泉县医疗保障局
内容概述 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人员与管理服务对象交往的负面行为清单

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人员与管理服务对象交往的负面行为清单

1.服务人民的意识不强、态度不好、作风不实、工作不细,不能依纪依规及时有效解决群众举报、信访、投诉、咨询等问题。

2.利用职权索贿受贿、吃拿卡要,违规接受宴请、收受财物、转嫁消费、请托说情。

3.在稽核检查工作中搞选择性执行,违规说情打招呼。对待管理服务对象亲疏有别、区别对待,提供特殊照顾或损害合法权益。

4.利用工作中获得的内部信息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谋取不正当利益。泄露、扩散尚未公开事项或其它应当保密的内容,谋取不当利益,损害管理服务对象合法权益。

5.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在管理服务对象之间从事有偿中介。违规参股经营、兼职取酬,个人或者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其职权领域从事经营活动,或向管理服务对象为他人或本人、家属及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6.未经批准,擅自前往管理服务对象开展调研或者参加由其举办(赞助)的会议、论坛、讲座等活动。

7.在交往活动中搞特权、耍大牌、当官老爷,向管理服务对象乱许诺、提不合理要求。

8.其它损害亲清政商关系、有损党和政府形象、政府工作人员作风形象的言论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