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监管责任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2022-2492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政办发〔2022〕26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8-08 10:31
内容概述 经县政府2022年第5次常务会讨论通过,新《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涉及的13条3款19项尚未明确监督管理部门的条款现已明确具体执法监管部门,现将明确的执法监管内容和监管责任清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履职尽责,抓好贯彻执行。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监管责任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2022年第5次常务会讨论通过,新《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涉及的13条3款19项尚未明确监督管理部门的条款现已明确具体执法监管部门,现将明确的执法监管内容和监管责任清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履职尽责,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新《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监管责任清单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

【公文PDF原件】:石政办发〔2022〕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