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scjdglj/2022-0064 公开日期: 2022-07-19 17:50
来源 原创
内容概述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石泉县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复函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石泉县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 罗天东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石泉县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复函


李靖委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泉支公司):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构建食品安全共治新格局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推进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条件的中小企业要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的他律作用和风险分担机制。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促进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坚持试点先行、重点先推、分步实施、梯次推进的工作原则,2021年12月8日县食药安委办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全面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通知》,将分三批推进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初步建立起政府、保险公司、学校、消费者等多方参与、共同促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工作格局。第一批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镇、县教体科技局、县民政局、保险承保公司等单位配合,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敬老院等单位进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推广;第二批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经贸局、县卫健局、保险承保公司等单位配合主要做好辖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幼托机构等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广;第三批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镇、县经贸局、县文广旅游局、保险承保公司等单位配合,主要做好辖区餐饮单位、食品流通经营等市场主体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广。

二是2022年6月16日,我县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扩大会议,县食药安委办主任罗天东同志再次就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对县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各镇做具体安排部署,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行业主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把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做深做实做细,形成健全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体系。

三是加强对高风险领域、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小作坊的宣传、督促和指导。2021年12月18日,我局组织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代表30余人召开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宣传发动培训会,2022年6月2日,组织食品经营户70余人进行集中培训,会中由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对食品安全责任险的用途、投保方式、投保种类等进行讲解,引导食品企业积极参保,会后县杨氏豆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签订了我县首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开启了我县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截至目前,我县共有杨氏豆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江南幼儿园、石泉县熨斗敬老院、石泉县中心敬老院4家单位投保。个别豆腐小作坊,蛋糕店等责任保险正在落实中,各镇和市场监管所正在陆续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宣传发动,整体推进。

二、存在问题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分步推广”的原则,我局在全县范围积极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虽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市场主体投保率仍然较低。一是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纳入国家法律的意见未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2021年4月29日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非强制投保,因此投保约束力不强。二是由于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市场主体经营困难,市场主体投保积极性不足,不愿意投保增加生产经营成本。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协调保险公司和教体、民政、经贸等部门的沟通,分步推进工作落实。争取8月底前完成敬老院、小作坊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参保,在秋季开学期间完成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参保,稳步推进社会餐饮单位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争取实现学校、敬老院、食品生产企业、餐饮单位等高风险领域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全覆盖。并通过宣传推广食品安全责任险,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投保自觉性,全面增强企业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能力,力争今年底我县食品企业单位投保率达到全市前列。


联系人及电话:余强 13772229257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