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yjglj/2022-0034 公开日期: 2022-07-26 16:15
来源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内容概述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汉江沿线安全防范做好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汉江沿线安全防范做好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近日,因高温天气持续,县域内民众河边纳凉、河中游泳等消暑行为日渐增多,随之带来的溺水风险也不断增大。为进一步加强汉江沿线安全防范,做好防溺水工作,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江河湖库水域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石办函〔2022〕54号,县政协城关镇联络组、老城社区政协委员工作室也通过广泛走访广大群众,了解群众呼声,对防溺水事件发生提出了积极的建议。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和领导指示,结合县政协委员提议,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现场勘查,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就防溺水工作具体事宜与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商定相关工作措施,确定工作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人命关天,生命高于一切。各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充分了解防溺水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将防溺水工作摆在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此类事故发生。

二、积极行动,进一步加强水域沿线防御工作

(一)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整治。由各镇牵头负责,各相关单位配合,在江河湖库沿线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排查出的隐患登记在册,逐项整治,最大限度减少造成溺水事件的不安全因素。

(二)开展一系列集中、集群式宣传活动。由各镇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充分发挥河湖长制+警长制+护河员机制的作用,利用各种讲座、演练、院坝会、村民大会、党员会等契机,集中、集群式开展一系列密集的防溺水知识宣传活动,用生动、贴近生活的事例让群众认识到疏忽大意造成的惨痛代价,从而进一步提高群众防溺水安全意识。

(三)增设一批警示标识。由各镇负责,根据辖区水域面积及实际情况,合理计划警示标识设置点及设置数量,迅速在醒目位置增设一批防溺水警示标识,并将就近有效救援方式、救援联系电话等与标识一起向社会公布,在进一步警醒群众的同时有效缩短因盲目求救而浪费的宝贵救援时间,使救援更迅捷实效。

(四)投放一批救援设施设备。由各镇牵头负责,与相关部门协商配合,在特定位置设立应急救援箱,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存放救生绳、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专用物资,为群众自救提供便利,切实提高溺水事故万一发生后的救援及时性和成功率。

(五)编制一套防溺水应急预案。以镇为单位,精准制定一套详尽实用的防溺水应急预案,明确辖区内溺水事件一旦发生后的全过程应急救援工作,分工到人、责任到人,确保承担好属地救援的第一责任。

(六)开辟一条应急救援通道。一旦事故发生,时间就是生命。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在滨江公园沿江两岸适当位置,为应急救援开辟一条救援专用通道,以便救援船只、救援设备等能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地点,顺利开展救援工作。

(七)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由县安委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一次防溺水工作专项督查行动,以督促改,确保各镇、各部门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及县安委办的工作部署,各尽其职,认真扎实开展防溺水工作,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三、严肃问责,健全防溺水工作责任追究机制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江河湖库水域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县安委办将防溺水工作作为各镇、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因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原因而导致溺水事故的,在考核中予以扣分,并上报县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