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slj/2022-0044 | 公开日期: | 2022-07-11 16:42 |
来源 | 县水利局 | ||
内容概述 | 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26号建议的复函 |
类别:A
签发人:王溪泉
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复函
陈为保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快修复治理农田灌溉等水利设施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8.22”洪灾是石泉县50年一遇的特大洪灾,云雾山镇为主灾区,全镇基础设施受灾严重。洪灾发生后,我局迅速开展灾后水毁核查,及时掌握水利设施实际受灾情况,为尽快修复水毁水利设施,保障群众农业生产,我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编报了2021年灾后重建项目计划,积极向上争取水毁修复项目;二是由于云雾山镇位于我县饶峰河灌区范围内,我局将积极向上级申报饶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对灌区内水利设施进行改造提高。后续我局将就上述两个项目继续加强同上级的沟通协调,待项目批复后,力争早日恢复云雾山镇的水毁水利设施。
最后,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一如既往的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石泉县水利局 0915-6321715
石泉县水利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