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lzyhshbzj/2022-0065 | 公开日期: | 2022-06-30 16:49 |
来源 | 县人社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2022年跨县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和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项目计划安排公示 |
现将石泉县人社局拟实施的2022年跨县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和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项目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2022年6月30日至7月9日)。请广大群众在公示期内向监督单位提出意见。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并予以实施。
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石泉县人社局 石泉县北环路东延段4号
投诉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6312352 494531985@qq.com
序号 | 资金下达文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 | 建设内容 | 资金来源 | 投资金额(万元) | 实施期限 |
1 | 石乡振发 〔2022〕1号 | 跨县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和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 | 全县涉及脱贫户和监测户的152个村(社区),全县涉及带贫主体吸纳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劳动力就业符合补贴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 | 鼓励脱贫劳动力、监测帮扶劳动力积极跨省转移就业或跨县省内转移就业不低于6个月;鼓励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经营主体吸纳脱贫劳动力、监测帮扶劳动力就业;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 衔接资金 | 542 |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