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lzyhshbzj/2022-0063 | 公开日期: | 2022-07-05 11:33 |
来源 | 县人社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高校毕业生报到须知 |
一、报到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具有全日制大中专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1.毕业离校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石泉县生源(入学前系石泉县户籍)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毕业离校后已在石泉县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往届普通中高等院校毕业生(含县外生源)。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就业报到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5.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份。此表可登录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后打印,有效期选择12个月或以上。
6.学籍档案及党员档案(密封自带或学校邮寄均可)。
三、报到流程
1.学籍档案邮寄的,请先查询档案是否已邮寄到,查询方式如下:
①毕业生学籍档案一般会按《就业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邮寄到你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可致电0915-6311760或0915-6310802,查询档案是否已邮寄到石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②如在石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未查询到毕业生档案,可致电0915-3185959,查询毕业生档案是否邮寄到安康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确认后持《就业报到证》、本人身份证及时到安康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本人学籍档案。
档案未邮寄到的,待档案邮寄到后再办理报到手续。
2.毕业生持“二、需要提交的材料”到石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报到手续;石泉县外生源在石泉县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除“二、需要提交的材料”外,还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或县内就业证明)办理报到。
3.报到时需本人填写《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现场签订《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一式两份),发放《档案管理卡》。
四、组织关系接转
1.党组织关系接转:持学校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到县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可致电县委组织部:0915-6318500;
2.团组织关系接转:可致电团县委:0915-6311758咨询。
五、注意事项
1.本人不能现场办理报到的毕业生,可书面委托直系亲属携带以上所需资料前来办理;
2.请在《就业报到证》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
3.《石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是全省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系统录入的信息,是为毕业生提供就业跟踪服务的重要依据,请毕业生认真据实填写。
六、学籍档案邮寄信息
邮寄单位:陕西省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寄地址:陕西省石泉县北环路延伸段9号就业社保中心四楼
收 件 人:石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15-6311760 0915-6310802
毕业生报到QQ群:81108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