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2022〕8号
索引号 xzfgzbmsqxzrzyj/2022-0013 公开目录: 征收土地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2021〕8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6-22 09:58
内容概述 《石泉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已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石泉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2022〕8号

《石泉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已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及文号

2022年6月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石泉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批〔2022〕498号)批准同意。

二、批准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

本次批准征收土地共31个地块,总面积为5.7279公顷(折合85.9185亩),其中:两河镇中心村16个地块0.4953公顷(折合7.4295亩)、饶峰镇饶峰村三个地块0.5850公顷(折合8.775亩)、城关镇黄荆坝社区1个地块0.3771公顷(折合5.6565亩)、城关镇古堰社区1个地块0.6278公顷(折合9.417亩)、城关镇堡子城镇社区1个地块0.1901公顷(折合2.8515亩)、中池镇城镇社区1个地块0.4573公顷(折合6.8595亩)、后柳镇永红村1个地块0.0221公顷(折合0.3315亩)、喜河镇洞沟村4个地块0.6692公顷(折合10.038亩)、喜河镇喜河村2个地块1.4461公顷(折合21.6915亩)、熨斗镇先联村1个地块0.8579公顷(折合12.8685亩),具体面积和四至详见安康市天星测绘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测定界图。

三、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按照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云雾山官田村石泉湾康养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石政函〔2021〕51号)和《关于古堰聚集区等15个移民搬迁安置点土地征收方案的批复》(石政函〔2021〕4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四、补偿安置协议签订

请被征收人及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内到相关镇人民政府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逾期未签订的,将依法组织实施。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被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石泉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