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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快速调解一起工伤案件

时间:2022-06-26 08:54作者:欧为谊源自:县人社局

唐某,女,于2022年4月到县内一在建项目工地务工,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未给其缴纳工伤保险。唐某在务工时不慎被机器挤伤左腿,经诊断为:左股外侧肌损伤,左膝关节前交叉韧带损伤,左膝关节少量积液,左膝关节退行性改变。

为使唐某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拿到工伤赔偿款,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在征得劳资双方同意后促成调解,双方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顺利找到利益平衡点,握手言和。唐某最终拿到了16800元的一次性工伤事故赔偿款。

针对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受伤职工取证难、维权成本高、历时久、迟迟得不到应有的工伤赔偿款等现实问题。该局在法定程序内本着“以人为本,调解优先”的工作思路,积极引导劳资双方正确处事、依法调解矛盾争议。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不仅为劳动者节约了维权成本,同时也有效减少劳资双方不必要的诉累,促进了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