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zsfpj/2022-0028 公开日期: 2022-04-27 11:40
来源 石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内容概述 根据《陕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陕西省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陕乡振发〔2022〕13号)文件要求和有关会议部署,为切实做好全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石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石泉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县级相关行业部门:

现将《2022年石泉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7日


2022年石泉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陕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陕西省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陕乡振发〔2022〕13号)文件要求和有关会议部署,为切实做好全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要求,充分认识这次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组织动员县镇村工作力量,统筹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等工作方式,对全部农户开展集中式、全覆盖排查。对排查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脱贫户和一般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强化精准帮扶;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防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致贫风险或突发严重困难的,重新识别认定;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认真分析研判,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实事求是消除风险。统筹开展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和中办督查、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问题以及省级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等发现问题整改,统筹解决集中排查出的防返贫监测帮扶政策理解、动态监测、精准帮扶、风险消除等方面突出问题,做到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效果突出,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工作范围及对象

区域范围:全县所有有巩固衔接任务的村(社区),包括易地搬迁社区。

对象范围:各辖区内所有农村人口(包含所有脱贫户、监测对象)。排查工作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信息为准,对人户分离等情况,按照居住在同一住宅内、常住或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以及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的人口共同识别认定。重点关注脱贫户特别是2020年脱贫的贫困户、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和明显减少特别是收入在监测范围内的农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及就业的农户、去年以来受暴雨洪涝等各类自然灾害影响“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的农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等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

三、工作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覆盖排查。2022年全省监测范围收入标准按6700元执行,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对已出现返贫致贫风险因素或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农户,按程序识别认定为监测对象。全面排查农户实际生活状况,摸清农户收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以及刚性支出和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拓展完善排查方式,在主要依靠驻村工作队和网格员集中排查的同时,充分运用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等方式,突出问题导向,提高排查实效。对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对象,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二)排查核实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对已标注为“风险消除”的所有监测对象(含自然消除),全面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帮扶措施是否落实、“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全部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致贫风险或突发严重困难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

(三)排查梳理监测对象帮扶情况。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和分析研判。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尽快消除风险。对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综合分析研判,全面找准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

(四)排查研判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中型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等方面的风险隐患。重点关注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因疫情或遭受洪涝等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镇村、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镇村等。按照我省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实施意见》要求,完善防范预案,落实防范举措,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五)统筹做好各类问题核查整改。统筹集中排查与问题整改,结合国家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中办督查、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问题,以及省级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日常督查暗访、舆情信访等发现的问题,特别是聚焦排查中发现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理解把握不精准,简单以收入识别认定监测对象,考虑家庭实际情况和支出不够;监测不及时、不全面,存在“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现象;精准帮扶不到位,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简单“一兜了之”,开发式帮扶措施落实不够;风险消除简单化,监测对象没有稳定消除风险就被认定风险消除等突出问题,全面对照自查,点上问题及时交办,面上问题举一反三,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切实做好问题核查和整改落实。

(六)核实补正各类数据信息。结合国家和省级反馈的疑似数据问题,对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脱贫户、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开展全面核查,及时补正。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排查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错误问题。排查信息更新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基础数据和帮扶数据,及时更新完善,提高信息数据完整性、准确性。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补充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

四、时间安排

本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从4月28日开始,6月10日前全面结束,分四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30日前)。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并开展到村一级的业务培训,确保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同时,各镇村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举措,将此项工作列入“日必办、周清单、月通报”的重要内容,把责任和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头。

(二)集中排查核查(5月底前)。县巩固衔接办统筹负责,组织县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网格员、信息员等工作力量,对所有农户进行全面排查核查,确保村不落户、户不漏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为监测对象。县乡村振兴局修订完善监测对象识别纳入程序,制定操作规程,及时印发到镇村。各镇村对照数据清洗规则,全面核实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内脱贫户和监测户信息数据,对不准确的信息及时修正完善,同时各镇采集镇级有关数据。

(三)信息采集录入(6月5日前)。对本次集中排查新识别的监测对象,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录入、谁把关”的原则,全部采集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需要开展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各镇在5月20日前完成问题清单收集整理,并以正式文件向县巩固衔接办提出书面申请和报备,县级统一向市级申请报备。5月15日和6月5日,县乡村振兴局将先后两次对信息数据进行审核,通报数据质量,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四)提交总结报告(6月10日前)。各镇全面总结集中排查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困难问题,围绕监测对象信息,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集中排查工作专项总结报告,以正式文件报县巩固衔接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本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是国家乡村振兴局统一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的重要举措,各镇、各行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县乡村振兴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做好统筹协调。相关行业部门要履行好部门职责,对本部门负责的指标负总责,并做好排查把关和业务指导。各镇要精心组织动员驻村工作队做好排查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统筹协作。集中排查要结合每周入户走访、月核查、政策宣传等常规工作和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统筹开展、一体推进。各镇、各行业部门要加强日常工作督导,帮助镇村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对遇到的重要事项,报县巩固衔接办统一研究。

(三)强化工作推进。省上将每周对工作进展进行通报,每半月召开全省视频调度会,并随机聚焦排查“零”问题的村、“三类人员”异常的村、工作推进慢的县开展督导暗访,对工作进展慢、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等情况,及时提醒,督促落实,在集中排查结束后,将对市县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进行全面总结、综合评比、通报排名,对于好的予以表扬,对排名靠后的通报批评,结果在平时考核中予以应用。县巩固衔接办将把集中排查工作纳入“日必办、周清单、月通报”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暗访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排查不彻底的镇村,将在全县范围通报,各镇村务必严把时间节点,高效推动落实。各镇每周四16时前向县巩固衔接办报告本周工作进度(见附件1),5月25日前报送入户排查表(见附件2)。

附件:1、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进度统计表

2、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入户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