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2019-5324 公开日期: 2019-07-23 14:05
来源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内容概述 为切实加强我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及清收工作,确保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健康稳定发展,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组和县扶贫小额信贷联合清收工作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组和联合清收工作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及清收工作,确保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健康稳定发展,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组和县扶贫小额信贷联合清收工作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组

组  长:徐家彦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何燕祥  县扶贫局局长、脱指办主任

陈全军  县财政局局长

陈鹏涛  县政府办(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张春刚  人行石泉分行行长

刘冠陆  石泉农商银行行长

王小龙  邮储银行石泉支行行长

梁尤平  农行石泉支行行长 

各镇镇长

风险防控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县政府督查室),由陈鹏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县政府办(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制定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处置预案,统筹做好组织推动、指导协调、考核督查、监测预警、政策咨询等工作,针对风险防范问题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方案,严密防范金融风险。

县扶贫局(脱指办):负责将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年度脱贫攻坚目标责任考核,对全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数据进行分析通报,及时预警提醒。

县财政局:负责健全完善扶贫小额信贷财政风险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风险补偿机制,有效防范和分担银行信贷风险。

人行石泉支行:负责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指导,推动相关部门完善配套机制。

各银行机构:负责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宣传和具体落实,执行好贷款“三查”制度,强化发放过程和贷后管理,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抓好本辖区内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和动态监测核查,按要求报送风险防控工作情况,并积极配合银行机构督促借款人按期还款。

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切实加强职责范围内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的研判,及时应对风险。要督促各村信贷员、镇干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村“两委”全程参与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前期协助开展政策宣传、贫困户授信,汇总贫困户贷款需求,中期帮助开展贷款使用监督,后期帮助落实贷款回收,确保扶贫小额信贷“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要加强工作协调,采取经济、行政、司法等综合手段对逾期贷款、不良贷款依法依规组织清收,对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依法惩处。

二、扶贫小额信贷联合清收工作组

组  长:徐家彦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田  波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单福东  县人民法院院长

程文亮  县检察院检察长

何燕祥  县扶贫局局长、脱指办主任(责任副组长)

成  员:龚昌波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陈全军  县财政局局长

蔡方毅  县司法局局长

陈鹏涛  县政府办(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刘冠陆  石泉农商银行行长

王小龙  邮储银行石泉支行行长

梁尤平  农行石泉支行行长 

各镇镇长

清收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局,由何燕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积极引导贫困群众主动履行扶贫小额信贷还款义务,通过加强普法教育、行政司法等各种途径,引导贫困户树立诚信意识、信用意识,规范贫困户还款行为。要将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人纳入失信黑名单,依法起诉和曝光,开展联合惩戒,提高震慑力,防止负面效应。要强化问责倒逼,确保我县扶贫小额贷款全部如期清缴收回。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