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2-0571 发布日期: 2022-04-16 12:58
来源 石泉县云雾山镇人民政府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联勤联动、信息共享、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消防工作新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云雾山镇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云雾山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联勤联动、信息共享、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消防工作新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云雾山镇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 任:兰周周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徐 进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 侃 派出所所长

成 员:石海军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黄 瑶 农综服务站站长

张 腾 社会保障服务站站长

杜 泉 公共事业服务站站长

陈 林 基础设施办主任

朱齐乐 应急办主任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由朱齐乐兼任,办公室定期组织抽调各部门成员开展联合督导、集中检查、工作调研,实行实体化运作。除机构改革或部门职能调整外,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或人事调整等原因不再担任成员的,由其工作承接者担任,并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二、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适应本镇消防工作情况的措施、意见,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制定本镇消防工作年度计划;

(三)指导各村、驻镇各单位健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四)组织、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治理、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

(五)协调解决全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防队伍建设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六)对各村和驻镇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并负责具体实施;

(七)组织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对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各村和驻镇单位进行约谈、督办。

(八)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三、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研究部署全镇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议程由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研究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决定,会议原则上由主任组织召开,也可由主任委托副主任代为组织召开;

(三)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各村和驻镇单位,涉及重大事项的提请上级部门研究解决,各村和驻镇直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协作,贯彻落实;

(四)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可邀请有关部门、单位出席或列席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并参与研究协调有关议题;  

(五)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需要,召开各村和镇直单位联络员会议或下发文件,部署落实有关专题和事项。

各村和驻镇单位应当相应建立完善基层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设置专人专岗负责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石泉县云雾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