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GK-2022-0403 | 发布日期: | 2022-04-03 16:05 |
来源 |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安市安委会发〔2022〕2号)要求,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订如下方案。 |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安市安委会发〔2022〕2号)要求,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订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县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和有关要求,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加强政策引导,加大工作力度,完善保障措施,实施事前问责、事中督责、事后追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化专项整治,及时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稳中有降目标,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省委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行业领域
1.非煤矿山。重点排查整治擅自复工复建、不按批准设计建设生产、非法开采、非法转让、非法外包、超层越界开采和无相关资质生产、建设、探矿、基建和现场管理“三违”等行为。查改未实行台阶分层开采、未采用中深孔爆破、存在高陡边坡、排土场堆置超高、排洪沟渠不畅、防汛物资设备不足、未实现在线监测和高处作业、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等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加强对尾矿库汛期排洪设施、不按规定封堵排洪坚井、违规向库内排水、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防汛物资储备、应急抢险方案等的检查,完成尾矿库改造的设计并启动改造工作,完成除险加固,加强监测监控,确保安全度汛。[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配合落实]
2.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使用等环节的隐患,及时纠正一些企业存在的安全管理混乱、违章作业以及危险品不按专区存放、无消防设备、无警示标志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品的行为。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扎实推进城市规划区和集镇禁放区内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确保烟花爆竹批发、销售、燃放等各环节安全。加大对民爆物品的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三违四超”和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对天然气长输管道和石油液化气储气设施、运输安全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燃气设施、设备及管道保养、检修维护情况,燃气企业供气服务(承担用户安全教育、安全使用技术指导、燃气设施巡检等)和在售器具的检验、备案情况,启动燃气报警切断装置的推广使用。继续加强对危化品过境车辆的监管服务,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两河、池河、曾溪的检查站要常态化运行,严格落实“入境登记、重点护送,出境通报”制度,严厉打击危化品运输的非法、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配合落实]
3.道路和轨道交通。重点排查整治公路、农村道路、城市道路及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路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高速公路、集贸市场周边等重点路段和重大节日、极端天气等重点时段交通秩序管控情况;“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过境营运车辆、营转非大客车、务工包车、工程施工车(渣土车、水泥罐车、吊车等)违法违章、引发事故问题;“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货车载人、农用车辆载人等违法行为;“百吨王”、“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问题;铁路沿线存量安全隐患集中治理情况。[由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经贸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火车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落实]
4.消防。重点排查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公共建筑、易地扶贫搬迁高层建筑安置点、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文物建筑等人员密集和敏感场所的消防隐患;电源火源失管、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电动车乱停放、电气线路老化破损、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搭建和装饰装修等突出问题;农村房屋、群租房、“多合一”等场所防火情况。[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经贸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落实]
5.建设工程。重点排查整治施工现场起重吊运、动火动电、深基坑边坡防护、高支模、脚手架等作业制度执行情况;公路、铁路、水运、电力、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市政公用设施和既有房屋的安全管理情况;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行为。[县住建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局、火车站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落实]
6.城镇燃气。重点排查整治燃气安全监管机制是否健全,管道老化、违章占压,餐饮场所未按要求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老旧小区燃气设施失修失管,液化气违法充装、经营、储存、运输及使用等问题隐患。[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落实]
7.有限空间。贯彻落实《陕西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暂行)》,重点整治行业领域有限空间排查底数不清、有限空间警示标识不完备、作业制度操作性不强、“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执行不到位、应急物资配备不足和救援能力差等问题隐患。[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落实]
8.其他行业。特种设备、危险废物、医疗卫生、文化旅游、校园、油气长输管道、电力、民爆、冶金工贸、水上交通、农林牧渔等行业领域,要根据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本系统的安全生产隐患,积极自主开展“专项行动”。[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卫健局、县文旅广电局、县教体局、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落实]
(二)重点专项整治
1.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深入落实《全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强化行业安全管理,加快实施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完善燃气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建设,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安全宣传,增强公众安全用气意识。[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配合落实]
2.危险化学品集中治理。按照《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任务清单》要求,紧盯储备、运输、废弃处置“三个环节”,整治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两类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油气储存基地、老旧装置、烟花爆竹等安全风险集中整治。[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经贸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配合落实]
3.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私采乱挖、待关又采、以建代采、停产整顿私自偷采等行为。[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配合落实]
4.涉众公共场所安全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涉众公共场所火灾、踩踏、建构筑物坍塌、中毒窒息、设备故障造成人员伤害等安全风险。[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经贸局、县文旅广电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火车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配合落实]
5.秦岭核心重点保护区尾矿库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照“一库一策”要求,有序开展尾矿库清理整治及闭库销号工作;尾矿库选址、立项、用地、安全等审核不符合规定;尾矿库企业的整改责任、资金、措施、人员、应急预案落实不到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配合落实]
6.水电站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聚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检修运维安全管理和技术监督、大坝安全管理、应急能力建设等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水电站、小散远发电企业、水库、水闸、堤防运行安全和在建水利工程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县发改局、县水利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配合落实]
7.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对行动。重点排查整治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农业、旅游、矿山、尾矿库等高危行业领域恶劣天气应对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安全风险防范是否落实;供电、供水、供气和通信等民生保障防范应对措施是否到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发改局、县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落实]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即日起至11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10日前)。各镇、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启动实施。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4月11日至5月底)。坚持自下而上、边查边改,采取企业排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的方式,把风险隐患查实、查准、查清,特别是要把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分别建立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清单,实施闭环管理。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6月至9月底)。坚持立查立改、动态清零。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要求。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按照“一隐患一方案”的要求,落实防控措施,集中力量整改,逐一销号。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10月至11月)。开展“回头看”,全面梳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分析问题,强化攻坚,确保问题隐患清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担起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进落实。要对标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要求,研究制定跟踪督办、奖惩激励等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见行见效。
(二)强化执法,严肃问责。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工作不认真、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同一类隐患反复发生等问题开展事前问责,严肃查处属地、部门、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行为。县安委办将把“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全县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定期跟踪督办,开展综合督查检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辟专题、专栏、专刊,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等活动,提高公众的参与性。“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镇、各部门要集中曝光重大隐患问题和典型案例,县安委办将对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筛选,制作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汲取事故教训,提升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四)强化统筹,高效推进。各级各部门要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活动密切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