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2-2216 发布日期: 2022-03-30 17:22
来源 后柳镇
内容概述 后柳镇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后柳镇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退役军人及其它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退役军人厅发〔2021〕52号)和中共石泉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退役军人组办发〔2022〕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22年10月底基本完成全镇符合条件人员的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力争做到政策知晓率100%、申领成功率100%、服务对象满意率100%,让退役军人切实感受到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

二、申请对象

1.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

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

3.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应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三、申领地点

全县设12个申领窗口。分别在11个镇和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设立1个申领窗口。

1.镇便民服务大厅退役军人窗口负责受理户籍地、常驻地在本镇辖区内的对象申领。

2.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申领窗口负责受理县级各部门、省市驻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退役军人干部职工申请,居住在县城的各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也可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进行申领。

四、办理流程

第一步 建档立卡

各村(社区)在2018年采集退役军人信息基础上进一步核实完善申领对象信息,确保申领成功率。

第二步 现场申领

1.退役军人及其它优抚对象本人现场申领。申领时需提供本人退伍证、身份证、户口簿、电子版白底标准证件照(非纸质)、家属的相关信息、退役登记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档案现存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和自主择业退役士兵由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统一提供,档案存放在其它单位的需退役军人本人到档案保管机关复印并加盖保管机关公章)。

2.直系亲属可持退役军人及其它优抚对象书面委托书到场委托办理。委托办理时需提供申领人的退伍证、身份证、户口簿、电子版白底标准证件照(非纸质)和家属的相关信息,被委托人身份证。

3.申领确认后,需现场填写《优待证申请表》和《优待证关联银行借记卡信息确认书》。

第三步 镇级初审

镇人民政府组织纪委、公安、司法、综治、信访等部门对申领对象进行初审,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进行标注备案并留存档案。

第四步 上报数据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上报通过初审的数据,并将备案的有关人员名单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第五步 县级审核

1.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对各镇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和备档,将审核通过数据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同时将问题数据驳回各镇重新办理。

2.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上报数据,并组织相关部门对有违法违纪行为标注备案对象进行确认,并留存档案报省市备案。

第六步 省市级审核

市级审核县级上报数据,并向省级上报数据,省级审核市级上报数据,并将有关备案人员相关信息报退役军人事务部备案。

第七步 优待证制作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审核通过的数据反馈给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由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协调合作银行制证并邮寄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第八步 颁授证件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收到证件后,将证件分发给各镇,由各镇采取集中与上门相结合的方式颁授证件。

第九步 证件激活

由持证人到银行进行激活,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协调合作银行到村提供启用激活便捷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我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相关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发放优待证是构建退役军人荣誉体系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密切配合,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此项工作。

(三)加强宣传,优化服务。工作人员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解读政策规定,发布工作动态,说明方法步骤,解答疑难问题。同时,对重度伤残人员、卧床不起、行动不便等情形特殊人员提供上门办理服务,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