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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的土地改革

时间:2022-03-16 09:49作者:佚名源自:石泉县志

 石泉县土改经历了“反霸减租”、“土地改革”、“查田定产”三个步骤。

一、反霸减租

反霸减租是土地改革的前奏。1950年12月至1951年春,根据西北军政委员会关于农村减租办法的命令,在全县结合反霸进行了减租。按规定不论是定租还是活租,一律实行减租,减租额定为25%,即“二五”减租。减租后的租额最多不得超过当年总收获量的37.5%。在减租的同时,减缓了各种债息。据城关、马池、银杏、饶峰4区统计,地主、富农出租863户,原租课石数9238.7石,共减去租课4984.2石。

二、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以下简称土改),从1951年11月全面铺开到1952年5月结束,历时7个月。成立11人组成的石泉县土改委员会。土改分两期进行。第一期从1951年11月开始到1952年1月结束。全县共组织358名干部,在31个乡(包括古堰、云川两个试点乡)开展工作;第二期从1952年3月开始,5月结束。组织315名干部,在3个区30个乡开展工作。“土改”中,斗争地主、恶霸、反革命分子657名,经法庭公审判刑的46名,罚劳役和判处管制的78名。没收地主五大财产:土地55347亩,房屋12049间,耕畜1355头,粮食1118000公斤,棉花6305.2公斤,农具67149件,以及大量的衣物家具等,并废止了一切封建债务。经过“土改”,农村各种组织得到了巩固和发展。农会会员由原来的28515人发展到36759人,民兵由原来的5989人发展到7370人,村干部由原来的3491人扩大到5845人;吸收青年入团的209人,成立团支部23个。对没收、征收的65987亩土地,分配给了12719户(共54104人)无地和少地的农民,最多的每人分得1.25亩,最少的每人分得0.37亩。分得土地的农民也同时分得了房屋、耕畜、粮食、农具。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三、查田定产

继土改之后,在全县开展了查田定产工作。全县组织县、区、乡干部314名,县、区、乡培训技术人员1351人,安康地委又从旬阳县派来干部325名,省、地委工作组16名,于1952年11月1日开始到12月25日基本结束。主要收获:(1)基本查清了田亩,并定出了等级。全县共丈量水田35107.74亩,平地31522.31亩,坡地265337.47亩,共计331967.52亩,每个农业人口平均3.74亩。共计产量15806884公斤(主粮),人均178.5公斤,较土改时产量减少459057.5公斤。(2)查出漏网地主38户;地主改为半地主式富农的3户,改为富农的1户,小土地出租的4户,中农的4户;富农改定为半地主式富农2户,改小土地出租的2户,中农2户;半地主式富农改定为富农1户,中农1户;小土地出租改定为富农1户,中农1户;中农改定为富农9户,小土地出租9户,半地主式富农3户。(3)没收了漏网地主的五大财产,计土地1705.14亩,房屋347间,耕畜58头,农具3512件,粮食2335.5石,分配给土地不足的农民4219户。废除了地主的封建债务,计粮食98.09石。补偿了因错划成份而没收了财产的农民的损失。(4)斗争了漏网地主和“土改”后不法地主108名,法办了地主2名。(5)经过运动中整顿,农村各种组织更加巩固壮大。吸收了党员217名,建立了36个支部,79个小组,新吸收了782名共青团员。农会会员发展到42564人,占农民总人口的43%。民兵发展到8680人。从积极分子中提拔为乡、村干部的753人。至此,延续1400多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被消灭,农村民主革命胜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