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时间:2022-03-14 21:52作者:佚名源自: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决定开展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全县承担各项改革任务及重点领域改革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联络员单位,以及县级领导领衔推进重点改革项目的责任单位。主要有县委办(深改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招商服务中心、县创建办、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各镇。

二、巡察时间

2022年3月14日至5月20日

三、巡察内容

(一)围绕政治担当,着力发现思想认识方面问题。重点巡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中省市县有关深化改革工作决策部署情况,对承接的深化改革工作任务研究安排部署情况,党政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二)围绕任务分工,着力发现责任落实方面问题。重点巡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责任细化分解情况,各镇和各单位负责深改工作力量配备情况;深改任务“清单式”“台账式”管理情况;牵头责任单位牵头抓总作用发挥情况以及联络员单位和相关涉改部门围绕改革任务协同配合责任落实情况。

(三)围绕工作重点,着力发现推进落实方面问题。对照改革任务清单台账,重点巡察九大领域分项改革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承担重点领域改革、中省试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突出石泉特色探索自主改革创新情况;全面深化改革方面总结宣传推广情况;全面深化改革资料收集印证情况。

(四)围绕从实从严,着力发现不实不细等方面问题。围绕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重点巡察各镇和相关部门出现的工作推诿应付、作风漂浮、落实不力,导致工作进展慢、失职失责、脱离群众等问题。围绕问责问效,重点巡察工作督察走形式、整改不到位、考核不碰硬、问责有缺位等问题。

四、巡察方式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相关规定,综合运用问卷调查、听取情况汇报、调阅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调研、受理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

五、反映问题渠道

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专项巡察组举报电话:19916122503,电子邮箱:xwxcb003@126.com

本次巡察主要受理涉及全面深化改革方面问题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受理。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巡察监督部门:中共石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巡察监督电话:0915—6310261

特此公告

中共石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