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迎丰镇2022年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jzfyfz/2022-0009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迎政发〔2022〕4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2-08 14:59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打击传销决策部署,切实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迎丰镇2022年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站办所,各驻镇单位:

现将《迎丰镇2022年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8日

迎丰镇2022年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打击传销决策部署,切实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要求

传销活动深入经济领域,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破坏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各村(社区)要提高政治敏锐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防范打击传销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点工作,加大对传销的源头防范和治理力度,及时核查处置线索。各村(社区)、相关站办所要密切协作,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开展打击传销行动取得实效,进一步巩固提升无传销城市创建成果,切实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整治区域。各村(社区)要针对春节期间大量农民工返乡过年和高校大学生放假回家的特点,以传销违法活动高发区、群众投诉举报数量较多地区为重点区域,以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场所、城镇社区等为重点部位,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控,有效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传销活动情况突出的区域,最大限度排除各种隐患。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日常监控,防范力度,反复清理,防止传销出现反弹。

(二)重点打击行为。要积极排查和严厉打击假借慈善、乡村振兴、创业等幌子和扭曲国家有关政策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危害群众合法利益的聚集式传销和网络传销违法行为:一是以电商、教育培训、保健养生、消费返利、直播带货以及利用活动宣传报道或者领导人讲话内容等名义实施的传销行为;二是以直销名义从事传销、虚假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三是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威胁恐吓、强迫交易、暴力抗法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四是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场所、培训场所和人员住宿等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2月15日)。各村(社区)要结合日常了解、掌握的线索和情况,迅速开展调查摸底,排查重点区域和重点人员。同时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把大张旗鼓地宣传教育贯穿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始终,要畅通举报渠道,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宣传资源,及时发布警示提示、反传销公益广告,广泛深入宣传专项整治进展和成效,普及禁止传销的法律法规,揭露传销活动的违法犯罪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有效提高人民群众自觉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防止广大群众,特别是大学生、务工群体等重点人员被诱骗参与传销。

(二)联合行动,集中整治阶段(2月16日至3月31日)。各村(社区)、各站办所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对调查摸底中发现的案件线索,梳理排查,加强对旅馆等重点场所的管理,对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和人员住宿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惩处,坚决打击聚集式传销和网络传销违法活动。

(三)巩固成果,总结上报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各村(社区)要对开展打击传销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积累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完善防范打击传销工作机制,随时将重要情况上报镇政府,并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