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slj/2022-0002 | 公开日期: | 2022-01-17 09:46 |
来源 | 石泉县水利局 | ||
内容概述 | 2021年,我县紧紧围绕“水清、岸净、河畅、景美”目标,积极推行河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四长治河”工作模式,各项工作有力推进,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河湖长制工作得到省市肯定,被命名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河湖长制工作被当代陕西、中国水利报、陕西农村报等主流媒体报道。 |
2021年,我县紧紧围绕“水清、岸净、河畅、景美”目标,积极推行河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四长治河”工作模式,各项工作有力推进,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河湖长制工作得到省市肯定,被命名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河湖长制工作被当代陕西、中国水利报、陕西农村报等主流媒体报道。
(一)强化组织统筹,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先后召开2次县委常委会会议、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和1次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河湖长制工作,制定印发了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夯实了工作责任,县级河湖长巡河138次,镇级河湖长巡河510次,村级河湖长巡河8000余次,形成了“党政主导,河长主抓,部门联动,镇村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县级河湖长14名、镇级河湖长12名、村级河湖长84名、警长11名、村级护河员42名。全县共明确河湖长237名,聘用护河员152名,选聘河湖长制社会监督员10名,河湖长制工作队伍得到加强。三是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完善“河长+警长+四员”工作运行机制,健全“河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行政司法协作机制,完善河湖长制联席会议、督办清单、联防联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河湖问题有奖举报等制度,做到了用科学健全的制度机制管人管事管长远。
(二)强化监管执法,突出河湖保护。一是坚持铁腕执法。坚持“抓严、抓早、抓实、抓小”,以汉江干流和主要支流等重点水域、高速路建设河流水域为重点,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管。全年出动车辆巡查90次,出动人员巡查285人次,共立案查处涉河行政案件24起,其中限期整改15起;行政处罚9起,罚款166930元。同时,完成信访交办案件1件,办结民情“三本账”核查件10件,落实县检察院检察意见书反馈问题4件,移交纪委问题线索3件。二是扎实治理“四乱”。坚持从小处着眼,在细处着手,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制定印发《2021年度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县河湖“清四乱”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开展了河湖采砂、水土保持、河湖“清四乱”等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建立完善“排查问题清单、群众反映问题清单、工作措施清单”管理,全年共开展“清四乱”自查18次,发现“四乱”问题34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加强采砂管理。制定印发《河湖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摸清县境内河湖采砂管理现状和非法采砂情况,查清非法采砂重点河段、敏感水域,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编制完成《石泉县2020—2025年河道采砂规划》,严格落实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做到了全面规划、计划开采、总量控制。
(三)强化污染防治,改善河湖环境。一是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全县共建成12个污水处理厂和2个污水提升泵站,污水处理总投资2.23亿元。其中2016年以来陆续投入运营后柳、曾溪、池河、江南4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和城西污水提升泵站、红花沟污水提升泵站。饶峰、熨斗、喜河、中池、两河、迎丰、云雾山镇7个镇级污水处理厂,今年全面投入试运行。二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全年农用化肥用量4302吨,较上年减少146吨,实现了化肥零增长目标。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划定畜禽禁养区范围,实施分类管控。严格审批新建扩建规模养殖场,确保项目选址符合规划和防护距离等要求。大力推行农业生产“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模式,有效提高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三是持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围绕“八清一改一绿化”,扎实开展农村清洁行动,累计建成污水处理站36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4%以上;着力推进农村改厕和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实施农村改厕3158户,为沿河村配备垃圾桶1371个、垃圾箱129个,配置垃圾车4辆,建成投用垃圾填埋场2个,清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0处,清运农村垃圾6000余吨;整治河流沟溪300余条,清理村内塘沟50余处、150余公里、300余吨淤泥。四是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严格环境准入政策,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完成石泉县省级经开区污水处理项目规划,现阶段经开区范围内的污水通过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分别纳入县城污水处理厂、池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出水水质均达到《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四)强化基础工作,推进持续发展。一是完成河湖划界。完成12条重要河流及36处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开展12条重要河流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完成12条重要河流“一河一策”方案修编,河湖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坚持做到县级河长一月一巡、镇级河长十天一巡、村级河长一周一巡,护河员一日一巡”,县河长办每月开展一次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日常监管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开展示范创建。在持续巩固示范镇、示范河流创建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启动推进汉江、池河示范河流创建。围绕“六无六有”标准,清理河道乱堆砂石2万余方、垃圾渣土1万余方,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捕鱼等违法行为,汉江、池河流域河湖清洁畅通,顺利通过省市检查验收。
(五)强化系统治理,建设美丽河湖。一是统筹推进河湖治理。坚持以综合治理、岸线绿化、生态修复为重点,实施堤防建设28公里,治理河流36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3平方公里。协同推进河湖绿化,实施人工造林2.75万亩,飞播造林1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修复造林2.4万亩,森林抚育1万亩,修复湿地8平方公里,完成汉江、池河等河岸绿化56公里。二是积极开展小水电拆除整改工作。按照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按时拆除小水电站3座,规范整改小水电站8座,创建绿色小水电6个,全面落实生态基流要求。三是扎实推进禁捕工作。加大禁捕宣传力度,开展禁捕专项行动,清除渔网、刺网等1000余件,立案查处违法捕捞案件12起,收缴罚款2万余元、渔获物100余斤,放生2000余条野生鱼,对已退捕的渔船、杂船、“三无”船只、渔网等进行全面清理集中销毁。四是加强水质监测保护。完成13个镇级水源保护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建成4个水质监测站、汉江水质保护站和应急物资储备库,足额配备应急物资,水环境监测网络逐步形成,进一步提升了水质监测能力和环境应急能力,全县地表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以上。
(六)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制定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将河湖长制纳入各镇及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单项工作考核,列入年度重点督查检查计划,落实“河长办+督查办+考核办”三线督办考核机制,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律移交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用刚性的工作纪律保障了河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虽然我县在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工作经费保障乏力、村级护河员队伍整体力量薄弱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夯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落实落细。一是加强水域治理。充分整合农业、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项目资金,统筹用于农村水域综合治理,持续改善水域环境。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向上争取信息化建设项目,以河湖长制为依托,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河湖专业管理与群众监督维护相结合的河道管护机制。三是加强执法监管。深入推进“河湖长+警长+四员”和“河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坚决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维护好河湖生态环境。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开展河湖保护及水利法规宣传工作,营造全民支持参与的爱河护河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