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slj/2021-0164 | 公开日期: | 2021-12-18 15:48 |
来源 | 水利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做好灾后重建河道复平工作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
近期,县河长办联合县水利执法大队在巡查检查中发现,大量涉河灾后重建工程完工后没有及时修复填平,严重影响河道生态环境,为河道行洪埋下隐患。请各镇高度重视,及时安排施工人员进行河道清理复平工作,确保河道清洁畅通。
县河长办与县水利执法大队于2021年12月27-31日进行专项复核巡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