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2-2215 发布日期: 2022-01-13 10:26
来源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内容概述 近期,奥密克戎变异毒株全球蔓延,国内疫情多点散发、从未间断,西安疫情仍处于攻坚期,浙江宁波、广东东莞疫情持续发展,河南疫情已波及省内9个地市,近日天津发现的奥密克戎变异毒株已隐匿传播3代以上,在天津市报告的病例中,感染者主要涉及病例所在托管机构、学校学生及家长,感染者大部分为中小学生。在国际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西安、宁波、郑州、东莞、天津等均是我县主要劳务输出地,外防输入压力巨大。新春佳节来临,特殊的时间节点、严峻的疫情形势、不断变异的毒株、人员返乡的高峰期、寒冷的气候环境等,学校放寒假后,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极大的感染风险,加大了疫情传播风险。“外防输入”是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防控风险,确保各培训机构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安排部署,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暂停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于暂停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教学培训的通知

各校外培训机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近期,奥密克戎变异毒株全球蔓延,国内疫情多点散发、从未间断,西安疫情仍处于攻坚期,浙江宁波、广东东莞疫情持续发展,河南疫情已波及省内9个地市,近日天津发现的奥密克戎变异毒株已隐匿传播3代以上,在天津市报告的病例中,感染者主要涉及病例所在托管机构、学校学生及家长,感染者大部分为中小学生。在国际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西安、宁波、郑州、东莞、天津等均是我县主要劳务输出地,外防输入压力巨大。新春佳节来临,特殊的时间节点、严峻的疫情形势、不断变异的毒株、人员返乡的高峰期、寒冷的气候环境等,学校放寒假后,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极大的感染风险,加大了疫情传播风险。“外防输入”是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防控风险,确保各培训机构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安排部署,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暂停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22年1月12日起,全县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暂停线下培训。恢复培训时间及相关要求由主管部门视疫情另行通知。各培训机构要向家长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已提前收取费用的,如有家长要求退费,要按相关规定及培训合同做好解释,迅速退还家长,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凡因退费问题引发家长上访或者投诉的,一经查实,将严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负面清单》处理。

二、在此期间全县中小学生、幼儿严禁参加任何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线下培训活动。

三、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通过钉钉家校群、短信、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加强宣传防范新冠肺炎的注意事项,引导学生居家做好防疫抗疫及学习生活。

四、寒假期间,对擅自开课、复课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依法依规顶格处理。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一经查实,按照年检不合格处理;情节严重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无资质机构违法办学经营的,一经查实,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对违规补课的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一律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依规给予上限处分,同时追究有关学校领导责任。结合《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不得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坚决查处非学科类隐性开展学科类培训,坚决查处“一对一”等“地下”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行为。

五、各培训机构要顾大局,识大体,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要深刻认识到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做到思想行动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令行禁止。要健全和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切实做好学生摸排工作,备足备齐防疫物资,复课前对校舍及重点部位做好安全排查检查和消杀通风工作,为开学复课做好充分准备;要落实好疫情防控每日零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要引导广大师生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媒体上传播不实信息。欢迎广大群众对我县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进行监督!

特此通知。

举报电话:县教体科技局 6321313  6323571  6312615

      县文旅广电局 6661000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石泉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