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sfj/2021-0002 公开日期: 2021-12-18 09:25
来源 石泉县司法局
内容概述 现将《关于开展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石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石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2021年12月18日




关于开展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中法委发〔2021〕2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的意见》(陕法委发〔2021〕7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安法委发〔2021〕5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加强法治建设,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统筹谋划、坚持注重实效”原则,通过开展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逐步实现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落地,助推更高水平法治石泉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二、工作内容

(一)点评主体及对象。县委书记或县政府党组书记对各镇、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点评。

(二)点评内容。重点围绕以下方面进行点评: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2.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情况;3.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情况;4.履行《石泉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石办发〔2019〕36号)明确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职责情况;5.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情况;6.推进落实《加快推进法治石泉建设重点任务清单》(石办字〔2021〕10号)情况;7.镇、部门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等。

(三)点评方式。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主要采取集中点评、随机点评和专题点评等方式进行。召开点评法治工作会议,对各镇党委和政府以及县委和政府各工作部门法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集中点评;对法治建设方面的临时性、阶段性工作实行随机点评;对法治建设领域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实行专题点评。随机点评和专题点评可结合日常工作开展。

(四)点评频次。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由县委依法治县办组织实施,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

(五)点评流程。

1.精准调研、充分准备。由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实地调研、调查问卷、随机访问、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入查找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建议。将年度述法工作与点评法治工作相结合,各镇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年底前分别撰写年度法治工作报告,报送县委依法治县办,作为法治点评、考核的重要依据。

2.会议点评、集中“问诊”。由县委依法治县办组织,召开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会议,进行现场述法、现场测评、现场点评,总结做法和成效,肯定特色和亮点,指出问题与不足,并对做好下一步法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会后反馈、做好整改。根据点评法治工作会议指出的问题,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要求,对重点问题实行挂牌督办。整改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精准施策,逐项整改,整改结果报送县委依法治县办,经核准后逐项销号。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到点评法治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创新举措,务必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狠抓落实,措施上高效有力,确保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二)加强组织推动。将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对标点评内容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要明确专人负责点评的各环节工作;县委依法治县办负责研究、协调、指导点评工作,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点评工作。

(三)注重结果运用。县委依法治县办要加强与组织、纪检监察等相关单位的衔接配合,将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结果作为评价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考核、提拔重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参考。对不履行或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力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追究相关责任。

(四)强化督促指导。县委依法治县办要加强对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评估,将点评反馈问题整改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镇和部门,视情况开展挂牌督办,仍然整改不到位的,在法治建设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